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4 毫秒
1.
【案例】2002年2月,陈某与李某因借款纠纷诉至法院,法院查明审理后于同年5月13日判决陈某在2003年8月20日以前还清借款13126元及利息给李某。事后,陈某一直未上诉也未履行判决,李某也未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2004年12月,李某见陈某久未还款,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认为,李某的申请已超过申请执行的期限,遂驳回李某的申请。 相似文献
2.
正【案例】2010年陈某与常某经人介绍后自由恋爱。其间,常某先后两次怀孕并做了流产手术。后因陈某与常某双方在性格上有差异,在常某第三次怀孕后,陈某提出终止恋爱关系。常某非常气愤,趁陈某不在时向陈某母亲索要青春赔偿费2万元,并威胁陈某母亲五天内交出,否则将与常某纠缠不休。2012年9月,陈某母亲被迫交给常某2万元,陈某得知后要求返还,常某予以拒绝。 相似文献
3.
4.
【案例】陈某和丈夫王某系再婚,王某病重时,陈某拿出婚前积蓄给他看病,并且给予了充分照顾。王某去世后留下了5间房子、1万元存款和一笔死亡抚恤金。王某临终时未留下遗嘱,其子女认为父亲留下的遗产与陈某无关,应该由他们继承。由此,陈某与王某子女产生纠纷。 相似文献
5.
6.
【案例】2013年1月14日,张某和刘某经人介绍相识10天后登记结婚。当年4月7日,张某和刘某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后,双方开始分居生活。2014年5月14日,刘某诉至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张某也同意离婚。但张某辩称,由于他和刘某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间较短,双方在订婚时,他给付刘某彩礼钱6.09万元,导致他的经济特别困难,六十四团民政科出具了证明予以证实,故张某要求刘某返还彩礼现金3万元。另外,刘某用彩礼钱购买的家具和家电在他这里,他 相似文献
7.
8.
【案例】张某1995年因交通事故,面部受到毁损,经鉴定为3级伤残。2001年,张某与李某经人介绍相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感情尚好。从2006年开始,张某和李某因家庭生活琐事发生矛盾,李某经常对张 相似文献
9.
【案例】由于刚学会驾驶机动车,为了练车,阿某在2012年1月至7月间多次趁夜窜至五师某团,先后5次将该团3辆摩托车偷开走及将两辆轿车玻璃砸烂后将轿车偷开走,后将这些车辆遗弃在路边或者其他地点,致使两辆摩托车遗失。同时,阿某因驾驶不慎将一辆轿车开下路基并撞上大树,造成车辆损毁严重。案发后,阿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说法】法庭审理认为,阿某虽然只是偷开机动车辆,没有盗窃,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为练习开车、游乐等,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丢失的,以盗窃罪 相似文献
10.
【案例】2009年4月20日,奎屯市某公司因与他人存在所有权纠纷,遂与奎屯市某律师事务所签订了《聘请律师合同》。双方约定,由该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谢某作为委托代理人,处理该公司与他人所有权纠纷一案。 相似文献
11.
12.
【案例】张某1995年因交通事故,面部受到毁损,经鉴定为3级伤残。2001年,张某与李某经人介绍相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感情尚好。从2006年开始,张某和李某因家庭生活琐事发生矛盾,李某经常对张某实施暴力殴打,致张某头部皮肤裂伤、脑震荡, 相似文献
13.
【案例】2005年,夏某自愿将自己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95亩土地中的45亩交给姚某耕种,双方只是达成口头协议而没有签订书面的土地转包协议.但当时双方报连队、团场相关职能部门备案并办理了变更登记。2007年年初,夏起诉到法院要求姚某返还其45亩承包地。 相似文献
14.
15.
【案例】六师某农场职工马强与马花两人于2012年下半年到2013年年初同居。双方未领取结婚证,但举办了简单的"婚礼"。马强办酒席、"婚礼"共花费3000元。同居期间,马强给女方购买金手镯、金耳环、衣服、手机、玉镯等共计1.6万余元。今年年初,双方因生活矛盾发生争吵, 相似文献
16.
【案例】1992年,黄某与杨某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当年4月举行了结婚仪式,因结婚时杨某未满20周岁,故二人未办理结婚登记,之后也未补办结婚登记。2013年6月,杨某认为黄某有外遇,要求解除关系,并分割共同财产。但黄某认为与杨某未办理婚姻登记,不是夫妻,自己的财产不应该分给杨某。而杨某认为,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 相似文献
17.
18.
【案例】罪犯徐某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04年11月21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2年。在缓刑考验期内,徐某伙同他人无故殴打学生傅某,致傅某轻伤。执行机关市公安局于20014年4月3日决定对徐某行政拘留15日,并于当日开始执行该行政拘留决定。4月14日,市公安局向法院书面建议撤销对徐某的缓刑.收监执行。但对于撤销缓刑后,徐某应执行的刑期应如何计算,即行政拘留的天数能否折抵刑期呢? 相似文献
19.
【案例】2008年6月,农二师某团职工尹某向周某借用木夹板打土围墙。周某说:“我是从连队拉来的.要给10元油钱才借:”尹某说:“这是公家的东西.凭什么给你油钱?”两人遂抓住夹板互不相让。争执过程中。双方均受伤。尹某后因伤住院治疗。事后,尹某以周某侵害其身体向法院诉讼,要求周桌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经济损失10846元。 相似文献
20.
犤案例犦2004年年初,张某与董某签订了一份合同书,约定由董某代管张某承包的棉田,并由该连李某担保,每亩管理费100元,棉田管理好坏,由连队领导检查验收,不合格者罚款由董某承担;同时约定途中小工不干的后果由担保人负责。后因董某管理不善,致使棉田出现草荒,导致张某损失。之后,张某向法院提请诉讼,但其要求董某、李某赔偿管理棉田期间造成的亏损费11862.5元,棉田管理费1580元和拾花费1002元的诉讼请求,均被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张某收到判决书后百思不得其解:“我满嘴理由的官司,为啥输了?”犤说法犦法院审理后认为,因该劳务雇佣合同未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