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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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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军人离婚诉讼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军人离婚诉讼是指军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以与对方解除军婚关系为目的的诉讼。由于军婚为国家法律所特殊保护,所以,国家法律对军人离婚诉讼也设定了某些特殊性保护规范,但这些规范既相对分散,又比较原则,这就需要我们加以归纳,并从理论上进行研究和探讨。 一、军人离婚诉讼的提起 1.提起的主体。军婚,在法律上有着特定的内涵和外延,它仅指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婚姻,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婚姻不能视为军婚。因此,军人离婚诉讼的当事人  相似文献   

2.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解放军总政 治部2001年11月9日施行的《军队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以 下简称《规定》),对离婚也作了相应的规定。 按《规定》,军人可以不想离婚,但是要完 整准确地理解和行使军人的离婚否决权。非军 人要求离婚的。一般情况下,军人一方有一 "票"否决的权利。法院应根据军人的这一意 愿,尽量调解和好或者判决不准离婚。但军人  相似文献   

3.
《兵团建设》2013,(17):35
齐先生:我和妻子结婚八年。前年父母去世给我留下一套房产。今年年初,我和妻子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我想把父母留下的这套房子出售。请问,不经妻子同意,我能独自处置这套房产吗?新疆得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燕:《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  相似文献   

4.
艾淼 《政工学刊》2000,(4):40-41
某 部战士小王问 :律师同志 ,我的战友韩某长年离家在外 ,去年探家时 ,发现其妻李某与同事林某关系暧昧。经调查 ,发现两人同居已两年。现在李某要求离婚 ,请问韩某保护自己的权利有哪些法律依据 ?如果韩某提出离婚应遵循哪些法律程序 ?小王同志 ,根据你的来信 ,我从以下两个方面回答你信中提出的问题。军人离婚及其法律程序军人担负着保卫祖国的重任。为稳定军心 ,解除军人的后顾之忧 ,更好地巩固国防 ,我国的婚姻法对军人的离婚问题做出了特别规定 ,体现了对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婚姻法》第 2 6条规定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 ,须得…  相似文献   

5.
71315部队认真贯彻落实总部《军人保险工作规范化管理规定》,结合部队特点和实际,按照"夯实基础、提高素质、把好关口、保证质量"的原则,突出组织领导、基础建设、健全机制、维护权益四个主要方面,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推进军人保险管理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官兵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离婚损害赔偿的实质是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向第三者请求损害赔偿缺乏法律基础和依据 ;对第三者不宜用法律一律加以惩罚 ,而应区别处理。因此 ,应确立第三者不宜作为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的观点  相似文献   

7.
本文从普通法和军事法两条轨迹,来研究女军人权益的法律保护.在普通法体系中.基本上形成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护法》为主体,包括国家多种单行法律法规和政府各部门行政法规的妇女权益保护体系.在军事法体系中,对军人权益的法律保护主要有《宪法》《刑法》《婚姻法》中的有关条款和其它单行条例,解放军三总部在《关于军队妇女政治生活待遇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中对女军人的特殊权益作了专门规定.现有法律关于女军人权益的规定,尽管涉及到诸多方面,但存在一些不足,如规定过于原则.内容不够详细,难以落实;立法不够系统全面,立法层次低等,希望加强女军人权益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8.
财产公私财产平等保护平等保护原则符合宪法关于所有制性质的规定物权法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物权法属于民法,民法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对权利人的权利实行平等保护。我国宪法也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相似文献   

9.
近日,由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武部与区司法局牵头,组织驻区十余家部队单位和律师事务所互签委托书,完成法律责任承包对接。一直以来,中山区法律机构把军人军属作为重点援助对象,在各驻区部队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免费受理部队官兵及军属的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法律诉讼等。机构还规定下列人员申请法律援助可免于经济条件审查: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的军人及军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军属等人员。军队文职人员、在编职工、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参照军人条件执行。这些举措,既强化了驻区部队官兵的法治观念,又为官兵提供了法律服务,深受官兵欢迎。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涉及军人房产纠纷日渐增多,对于广大官兵来说,购买一套称心如意的房子,需要多年的积蓄。但在购买住房时如不小心容易踏入房产商布下的陷阱,可能落得钱房两空。同样,装修房屋也有不少问题需要我们注意。而了解相关法律政策,有助于帮助我们避免房屋买卖和装修中存在的风险,做到轻松购房,愉快装修。  相似文献   

11.
合伙这一经济性组织是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而不断增加的。尽管我国有关法律对合伙财产关系已作规定,然而在财产关系的效力上还有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为此,可以结合西方国家有关合伙财产关系的规定,从法理上对合伙人的出资、合伙财产、合伙债务进行研究,以取得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12.
《政工学刊》2010,(1):68-69
为更好地为官兵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增强官兵法律意识和法纪观念,维护官兵的合法权益,我刊从本期开始设置“法制园地”栏目。刊发文稿内容涉及国家、军队的重要法律规章制度,以及与军队建设相关的国内国际的涉法活动,我们将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解读;针对官兵及亲属经历的涉法案例,邀请法学专家进行权威阐释;回答部队官兵及亲属涉及到的相关法律问题,等等。欢迎部队广大官兵踊跃赐稿。  相似文献   

13.
<正>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河南省永城市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办联合举行全市现役官兵"大走访大慰问大宣传"活动,组织慰问全市现役官兵家属,促进全社会形成尊重军人、关爱军人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提升军人军属的荣誉感和获得感,激发广大现役官兵献身国防、建功军营的报国热情。活动现场共发放价值60余万  相似文献   

14.
目前,我国婚姻法的修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值此,笔者仅对婚姻法中有关军人离婚特殊保护问题做一些探讨,以期能对我国婚姻法的修改工作做一些贡献。我国现行婚姻法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笔者认为这一条  相似文献   

15.
军人保险制度实施近三年来,给部队官兵的生活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对维护军人的权益,减少军人的后顾之忧,提高部队的战斗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目前军人保险的险种少、覆盖面窄,特别是对一些在特殊环境、特殊岗位上工作的军人,没有提供相应的保险,不能满足这些官兵的实际需要。因此,有必要在目前的军人基本保障基础上,建立军人补充保险,以满足广大官兵的需求,切实维护官兵的正当权益。  相似文献   

16.
我军现行军人激励机制,是在总结战争年代的经验和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应该说,长期以来我军对于军人激励的指导思想始终是明确的,即坚持物质与精神相结合,以精神激励为主的原则。这里的“精神”包括情感、价值观及信仰等多重内涵。实践证明,在这一原则指导下,我军军人激励机制对调动官兵积极性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激励了一代又一代军人爱军习武、无私奉献。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开始由计划转向市场,社会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解放,新的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不仅使广大官兵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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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法律武器服务部队建设●陈知柏陈正坤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运行,法律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调整面越来越宽,部队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其中军人涉法问题已成为一个困扰部队建设的严峻课题。因此,如何教育广大官兵掌握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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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军人权益保障法,层次分明,既有俄联邦议会制定和通过的法律,又有俄罗斯联邦总统和政府通过的军事行政法规;内容丰富,涵盖军人权益保障的各个领域;特点鲜明,体现了权利与义务一致性原则,注重原则性规定和操作性规定的结合与配套。完善我国军人权益保障法律制度,应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权益保障法",作为从总体上调整军人权益保障权利义务关系的主干法律,并科学设计相关配套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形成体系;重视军人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机制、补偿机制和救济机制的建设,体现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把握基本国情,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发挥市场机制在保障军人权益方面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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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4月28日通过了关于修改婚姻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婚姻法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者作出明确规定;确立了离婚的过错赔偿原则;明确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除婚姻法另  相似文献   

20.
1998年11月4日,总后勤部颁发了《军队地区津贴规定》,充分体现了中央军委对广大官兵的关怀,极大地坚定了广大官兵“扎根艰苦地区,投身国防建设”之志。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市场经济的发展,原《军队地区津贴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实际的带要。人事部、财政部2001年1月1日实施的《关于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方案》,其范围远远宽于军队范围,执行标准也相对高于目前军队标准,这些情况或多或少地影响到在同一地区工作的军人。因此,改革军人地区津贴制度的条件已初步具备。要建立和不断完善地区津贴制度,形成一套突出军队特色而又体现地区差异的保障体系,应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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