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4篇
  免费   0篇
  2012年   1篇
  2010年   3篇
排序方式: 共有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1.
姜松 《政工学刊》2010,(4):64-65
“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免为可分以为百,由名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故名分未定,尧、舜、禹、汤且皆如鹜焉而逐之;名分已定,贪盗不取。”两千多年前,商鞅在《商君书》中说过,山里的野兔属于无主物,所有权归属未定,谁抓住就是谁的,因此一只野兔出现,百人竞逐;而街市上卖兔子的很多,却连小偷也不取,因为那些兔子的所有权归属已定,谁要擅自拿取,  相似文献   
2.
战国初期,弱小的秦国在卫鞅(即商鞅)力主变法后,励精图治,富国强兵,最终一统天下。大秦帝国的强大与卫鞅这种力主变法守法的精神是分不开的。河西大战秦打败魏国后,各地显贵纷纷向打仗有功升爵者送礼祝贺,其中上大夫景监、商君卫鞅等也收到不少彩礼。但卫鞅却令景监连同自己收到的彩礼一同如数退还。景监一时很为难,感到不接受彩礼,会让老士族们不理解,败国人之兴。遂建议卫鞅“下不为例”。  相似文献   
3.
"徙木立信"讲的是战国时期,秦国左庶长商鞅准备变法,法令已经完备,但还未公布,为取信于百姓,在国都南门立下一根三丈高的木杆,并告示说:"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就赏十两金子。"起初没有人相信,商鞅又把奖金逐渐加到五十两,终于有人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把它搬到了北门。商鞅立即兑现承诺,赏金分文  相似文献   
4.
秦自孝公始,以法治为主体、强力为根基、刑赏为手段、富强为宗旨,逐步推行公孙鞅的各项制度改革,富国强兵,长雄于诸侯,史称商鞅变法。本文以此为起点,对变法中体现的军事法治思想在缘法建军、壹刑治军、赏罚励军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