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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细则促进预备役军官登记工作落实李仁利北京市怀柔区人武部依据《兵役法》和《预备役军官法》,结合实际,制定《怀柔区预备役军官登记工作实施细则》。该《细则》共12章40条,分为总则、组织领导、职责、宣传动员、登记工作、调入、注销、管理教育、动员应召、制度规定、办公室建设、经费保障和附则等内容。明确了预备役军官登记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对象、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等,规定了预备役军官的推荐选拔、教育培训、考查考核和审批程序,对于促进预备役军官登记的落实具有重要意义。管林海邱建平4月6日,东莞市民兵陈金开、赖正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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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役登记是依照国家法律对应服预备役的公民进行的注册管理,即按照《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总部的规定,依照全军统一的专业名称和专业号码,把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退伍军人、转业军官以及地方上适合服预备役的人员都登记起来,作好统计。目的是掌握预备役人员数量、质量和分布情况,有计划地储备预备役军官和士兵,为战时兵员动员作准备。 一、预备役登记统计对象。一是军官预备役登记的对象主要包括:转服预备役的转业军官;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退出现役的士兵,通常指在部队表现较好,是部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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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强预备役军官队伍的建设.切实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预备役军官体制。笔者认为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畅通管理渠道 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预备役军官登记.以准确掌握预备役军官工作、家庭等情况,是加强预备役军官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针对当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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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预备役军官登记工作,是《兵役法》和《预备役军官法》赋予人武部的一项重要职责。目前,由于种种原因,现役干部转业时不到兵役机关进行预备役登记的大有人在,而待安置工作或自谋职业后再进行登记则如大海捞针,十分困难。怎样解决这个问题?依托社区登记是一个好办法。一是依托社区,把预备役军官登记工作网络建立起来。由区人武部协调区委、区政府赋予社区居委会进行军转干部预备役登记的职能。成立由区委分管武装工作的领导为组长,人武部领导为副组长,政工科、各街道(乡镇)武装部长为组员的预备役军官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由人武部与街道(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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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役军官是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骨干,是我军战时组建、扩建部队所需军官的重要来源。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是《预备役军官法》赋予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武装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搞好预备役军官的登记统计工作,对于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完善快速动员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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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预备役军官是未来战争首批动员对象,应切实把二类预备役军官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军事斗争人才准备的重要工作来抓,真正纳入党管武装内容、组织人事管理、国防动员体系、预备役训练等范畴,着眼规范登记管理、改善储备结构、强化教育训练、快速动员征召,解决好制约二类预备役军官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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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军委近日发出《关于评定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工作的指示》,决定今年为全国预备役军官评授军衔。 中央军委的《指示》规定,评授预备役军官军衔的范围限定在:编入预备役部队和预编到现役部队担任预备役军官职务的人员,以及经兵役机关登记。未编入预备役部队和未预编到现役部队的退出现役转服军官预备役的人员。 《指示》确定,评授预备役军官军衔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编入预备役部队和预编到现役部队的预备役军官评授军衔,今年7月底以前完成军衔的授予工作。8月1日起,佩带军衔肩章、符号。第二批为其他预备役军官评授军衔,年底前完成军衔的授予工作,1997年1月1日起佩带军衔肩章、符号。其中,今年1月1日以后批准退出现役转服军官预备役人员,在公布其退出现役转服军官预备役的同时,改授预备役军官军衔,待预备役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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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预备役高炮师最近举行仪式,为全师排以上预任干部颁发“预备役军官证书”。师里对预备役军官证书的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建立了《证!仆补填补发、注销登记制度,规定干部预任职务发生变化时按颁发权限进行补填,干部退出预备役部队时,及时盖章注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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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役军官是国家储备的军事组织指挥人才,是国防后备力量的骨干,他们平时人员分散,隶属关系复杂,管理难度大。针对这些特点。四川资中县坚持做到“三清”、“一到位”的管理办法。确保了预备役军官的管理落到实处。 一、属地登记,确保“三清”、“三明”。他们采取办法,做到人员专业、职级“三清”。弄清情况是加强管理的基础,针对预备役军官队伍的特点,他们制定了“属地登记”原则,就是以街道、乡镇为登记单位,凡是街道、乡镇地域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转业军官情况,一律由所在单位向街道或乡镇武装部报告,汇总后上报县人武部;跨街道、跨乡镇分布的单位,原则上以转业军官人事管理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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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近年来开展退出现役军官和文职干部服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时,发现普遍存在三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退出现役的军官和文职干部转服预备役意识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第十三条规定:“从退出现役的军官和文职干部中选拔的预备役军官,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提出转服军官预备役的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批准后,到安置地的县人民武装部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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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退伍战士服预备役的工作比较落实,而部队在确定军官转业时,不确定转业军官是否服预备役;地方的接收部门只管安排转业军官就业,也不过问服预备役这件事。形成落空的主要原因有;转业干部服预备役的制度没有确立;对转业军官服预备役没有具体的规定和要求;没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军官预备役的登记、管理工作;有关部门对这项工作不重视,有法不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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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军转干部转服的预备役军官是预备役军官队伍的主要组成部分,战时快速持续组(扩)建部队动员的重点对象,因而平时必须大力加强其登记、管理、教育、培训,为战时动员奠定基础。重点是完善四个机制。一是教育机制。针对部分军转干部退出现役后,国防意识容易淡化的特点,在转业干部离队时、在军转办报到时、在人武部进行预备役登记时,加强宣传教育,帮助他们强化国防意识,筑牢服预备役的思想基础。二是监督制约机制。军分区、人武部要会同地方组织、人事、军转部门完善登记制度,制定军转干部不进行预备役登记不予接转关系、用人单位不得接收等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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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征求过上上下下许许多多同志的意见,大家都认为给专武干部授预备役军衔,不但应该,而且是依法行事。 《预备役军官法》规定,军官预备役分为两类:预备役部队任职的和预编到现役的预备役军官为一类预备役;经过兵役机关登记的其他预备役军官为二类预备役。同时,第10条规定:预备役军官可以从人民武装干部中选拔。所以说,为专武干部授预备役军衔,并不是异想天开的新发明、新创造,而是法律规定的,只不过以前没有得到有效落实。随着经济建设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