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2.
新形势下的交通战备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与新问题,按照抓重点、带全面的工作思路,当前应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一)进一步完善交通战备组织机构。首先,要切实加强政府部门交通战备组织机构建设。各级政府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机构设置,应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行文明确。交通战备组织机构的级别、定员,作为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和各级人民政府国防交通主管部门,在各级政府机构中实行单列,统一使用行政编制。同时,应按照国家交通战备工作正规化建设规定要求,“在调整交通战备办公室领导时,须报经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同意,并征求… 相似文献
3.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国防》2012,(11):7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被征召的预备役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协助兵役机关做好预备役人员的征召工作.从事交通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优先运送被征召的预备役人员."
一、预备役人员所在单位的职责
本条第一款规定,被征召的预备役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协助兵役机关做好预备役人员的征召工作.这一规定与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规定是一致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在国家发布动员令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必须组织本单位被征召的预备役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在国家发布动员令后,必须完成规定的动员任务;等等. 相似文献
4.
我认为,要把学习贯彻《国防法》的落脚点放在按照《国防法》的规定,依法加强国防建设上。具体讲,重点抓好五个落实: 落实各级党委的领导职责。《国肪法》第5条“国家对国防活动实行统一的领导”,第1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武装力量中的中国共产党组织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活动”的规定,从法律上确定了党的各 相似文献
5.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国防》2011,(5):70-71
一、关于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职权的规定国防动员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国的国防动员工作;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议定的事项,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军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区域的国防动员工作。"本法所指的国防动员委员会,主要分为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军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 相似文献
6.
完善国防动员"应急应战"体制应树立"大国防观",将应急与应战动员合二为一,使用一套组织体系,形成大国防观下的"国家动员机构";要把应急预案和国防动员预案统一起来,制定和完善各类抗灾抢险预案,对公共危机管理的目标、应对策略、行动基本政策、解决危机的规则和程序以及方法等加以规定;要建立多部门共议、灵活机动的协作联动机制;要健全预警机制,设置风险"警戒线",规定预警事项处理程序;要完善有关动员的基本法,把国家动员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上升为国家意志。 相似文献
7.
齐齐哈尔水泥厂武装部从1988年起,从以劳养武收益中拿出一部份钱设立了民兵军事训练奖。训练奖分为四个档次:某一单项成绩优异,发给5至10元的单项优胜奖;应训科目经考核全部达到优等以上的每人发给10元至18元全优奖;在区、市以上级别组织的联训中,获团体前三名时,每人发给群体奖20元;领导干部家属、职工为民兵训练做出贡献者发给10至15元支持 相似文献
8.
世界上自有军队以来,军人待遇作为一种制度,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古往今来,任何国家既有军队,就会有军人待遇制度存在。在我国古代的“耕战”、“农战”时期,农人平时耕田务农,战时即由国家遣入战场作战;农人从不是军人到准军人,从准军人发展到组成军队的军人;国家从不给任何报酬到发给少量实物,从发给少量实物发展到按功劳、按官职发给俸碌。时代发展到 相似文献
9.
军兵种民兵对口专业分队(以下统称“军兵种民兵”)建设涉及军队与地方、军区与军兵种,关系复杂,工作繁多,需要多方密切协作,齐抓共管。(一)围绕任务区分,明晰领导关系。要坚持地方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的统一领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平时建设和遂行任务由地方党政系统特别是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省军区系统特别是军分区、人武部统一领导,军兵种对接部队配合。平时担负战备执勤或参与军兵种对接部队组织的综合演练(演习),严格按照民兵管理有关规定逐级报批。战时配属军兵种部队遂行任务,由军兵种对接部队统一指挥;支援保障军兵种部队作战,… 相似文献
10.
11.
12.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国防》2011,(2):69
国防动员法第八条规定: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遭受威胁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发布动员令。 相似文献
13.
编辑同志:我局预备役机枪连的排长大多由部队退伍回来的同志担任,由于这些同志退伍时间不一,训练中教学往往不能统一,尤其是队列训练,各班所教的动作就更有差异,有时为了统一动作而开展讨论,但由于地方武装部多年没有颁发条令、条例,有些问题在讨论时也无所遵循。不知现役部队的条令、条例是否可以发给预备役部队使用,如果可以又有什么规定或由哪一级颁发。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上海市奉贤区交通战备办公室按照国家交通战备办公室下发的《交通战备工作正规化建设规定》要求,着力在“完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完备工作资料”等五个方面加强正规化建设。 相似文献
15.
16.
17.
军人保险工作关系到部队凝聚力的增强和战斗力的提高,关系到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必须依据《宪法》、《国防法》和国家社会保障改革一系列政策,按照新时期军事职能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人保险体系;必须积极更新观念,不断改革创新,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法制建设,培育一支高素质的复合型管理人才队伍,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推动军人保险事业跨世纪发展,为军事斗争准备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相似文献
18.
严把军队文职人员招聘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公布实施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文职人员是指按照规定的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履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军级以上机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以外的非作战部队(以下统称聘用单位)的教学、科研、工程、卫生、文体、图书、档案等专业技术岗位以及部分管理事务和服务保障等非专业技术岗位,可以聘用文职人员。《条例》规定,全军文职人员的编制员额,由中央军事委员会确定。聘用单位文职人员的编制及其调整,由军队组织编制主管机关按照组织编制管理权限确定。《条例》明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