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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例]2004年2月,王某将自己承包的50亩退耕还林还草地转包给徐某。因徐某管理不善,2005年春,草木出苗率仅50%,后徐某又未经王某同意擅自在该地种植了经济作物。王某发现后即要求徐某将承包地恢复用于退耕还林还草种植。徐某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立即终止与徐某的土地转包合同,并要求徐某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后经法庭审理,依法裁决终止了双方之间的承包合同,判令徐某赔偿王某经济损失2500元。[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华人…  相似文献   

2.
战士小王的父母原是某村村民。他们家每一次的土地承包,都是以他父亲的名义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2002年9月,其父与所在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并缴纳了土地承包费。2004年1月,他们一家搬到市区居住,并将户口迁入市某街道办事处。2009年7月,村委会负责人认为小王一家户口已经迁出本村,成为城里人了,遂决定收回其父所承包的土地。而小王认为,他们家还应当对所承包的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于是,小王让其父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他们家继续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案例点评:根据案情,小王的父亲可以享有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因为首先,我国《农村土地承  相似文献   

3.
承包地问题,一直是农民最关注的问题之一,也是产生纠纷较多的问题。在此,我们就农民承包地的几个政策问题进行解答。问:我的承包地紧邻马路,我想在承包地上建一个小店可以吗答: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涉及农用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办理审批手续,擅自将农地改为建设用地的,要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也就是说,不可以随便改变承包地的农业用途。问:我与夏某所承包的土地相邻,经常为排水问题发生纠纷,应如何处理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一方擅自堵截或独占自然流水影响他方正常生产、生活的,他方有权请求排除妨碍。造成他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相邻一方必须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的,应当予以准许。但应在必要限度内使用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排水,如仍造成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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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常有各地的农民朋友来信采电,咨询关于土地流转中发生的一些纠纷问题。为了让大家了解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制订的法规,特对若干问题予以解读,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5.
《物权法》深刻地阐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涵。其中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物权法》享有4个方面的权利,即:土地占有、使用、收益权;不短于30年的土地长期承包经营权(含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随意调整承包地、收回承包地);土地被征收获得补偿权和承包期内的土地流转权。  相似文献   

6.
读者信箱     
《兵团建设》2006,(6):45-45
编辑您好 我2000年来到兵团,成为了一名兵团职工,今年我在老家的父亲病重需要我回家照料,我想把我的地转包出去,但听说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承包经营权流转,是这样的吗?编辑部回复 根据《关于兵团团场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只限于有土地长期使用权的,并依法取得兵团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使用证》的团场职工。无《土地承包经营使用证》的承包经营者不得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职工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仅限于土地长期固定面积,长期固定以外承包的土地不能流转。划给职工的“自用地”不得流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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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信箱     
军车在执行任务期间与地方车辆发生了刮碰,由此产生的赔偿纠纷,地方当事人想到军事法院起诉,军事法院能受理吗?——某团汽车排驾驶员小王陆法官:地方当事人起诉军人或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通常称为"地告军"案件,以往此类案件只能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首次明确了下列6类民事案件,地方当事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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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富顾问     
专家简介曾业松:中央党校教授,20多年来潜心探讨农民、农村、农业问题,为中央决策提供了许多重要信息和参考建议。牛凤瑞: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发表《中国三农问题求解与城市化》等论文10篇。各种流转模式都可探索尝试牛凤瑞: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际上对农民具有类似社保的作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客观上会伴随城市化工业化进程需要,一部分农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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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传真     
农三师:坚持"六公开"抓信访促和谐近年来,农三师纪委坚持信访举报工作"六公开",及时化解疑难信访问题,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和谐。一是公开受理渠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受理范围、处理程序、办理时限等。二是公开政策法规,向职工群众广泛宣传土地承包、房屋拆迁、涉法涉诉、医疗医保等政策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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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貌为“三梁两沟”的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河西镇徐家沟村,这几年因农户居住分散,劳动力转移,全村有1800亩耕地不仅难成方、不连片,还有300多亩土地被撂荒。1975年入伍,曾在部队上过“精武之星”光荣榜的退伍军人、民兵连长陈光社,在与农户促膝交谈中、在和企业沟通中、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找到了答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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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进鄱阳湖     
在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国务院朱总理在《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中指出:“在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改革。”2000年5月以来,广东省河源市共产党员邱伟平跨越千里当农民,率领一支以民兵为主体的青年科技队伍挺进江西省鄱阳湖畔,租种南昌县蒋巷镇土地5万亩,有效地推进了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改革,加速了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的步子,体现了农业先进生产力发展的方向,引起了江西省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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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须有据     
战士李某向部队反映,自家承包的林地被侵占,多次向村、镇和林业主管部门反映,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部队维权部门派人随同李某回乡处理纠纷。但因李家林权证损毁严重,林业部门登记不全,并且没有签订林地承包合同,给维权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现实生活中,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随着社会公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维权成为了时下热议的话题。有的甚至为了一句话、一块钱、一口气而对簿公堂。实践中,少数官兵虽有依法维权的意识,但因为没有充分有力的证据,结果遇到了侵权无处诉的困境。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果没有证据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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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8年发生78起涉军维权案件,到2004年底仅有2起,面对从案发高峰到谷底的变化,山东省安丘市各级政府无不夸赞市人武部卓有成效的工作。作为一个百万人口的农业大市和兵员大市,安丘有军属4500余户,其他重点优抚对象近万名。涉军维权案件和纠纷难度极大。前几年,人武部处置纠纷很多,但按下葫芦瓢又起,军人、军属、群众和上级领导都不满意。近年来,人武部转变工作作风,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出击,加强涉军维权法律宣传咨询和队伍建设,在电视台和《安丘武装》上长期开办法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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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鹏 《华北民兵》2011,(6):64-64
1928年12月,经过两个多月讨论和修改的《井冈山土地法》终于以边界政府名义正式颁布。这是边界党依照中共中央《关于没收土地和建立苏维埃》通告并依据湘赣边界一年来土地革命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部土地法,现列引于下:《井冈山土地法》(1928年12月)(一)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用下列三种方法分配之:(1)分配农民个别耕种;(2)分配农民共同耕种;(3)由苏维埃政府组织模范农场耕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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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蒙古巴林草原,有一种知 识丰富、贴近生活实际、深受民兵 喜爱的刊物——《中国民兵》,因她 流动在田间地头,传阅在帐篷马 背,被民兵群众称作流动的课堂。 流动课堂内容丰富:《法制在 线》为农牧民解难题。人武系统在 涉军维权和普法活动中,充分利用 《中国民兵》中通俗易懂的法律知 识和发人深省的法制故事教育群 众,调解矛盾纠纷。近年来,我部先 后帮助军人军属解决矛盾纠纷50 多起,近万民兵群众和学生接受了 法制宣传教育。《优秀民兵剪影》作 表率。每期杂志都有各种民兵预备 役人员先进典型,我旗民兵干部善 于组织大家评头论足,学习别人优 长,看到自己不足。《致富山海经》 提供致富经,指点发财路。刊物上 一个个普通民兵的致富经验、扶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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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七师一二八团位于准噶尔盆地西南部,天山北麓奎屯河冲积平原北部处。总面积296.92平方公里,现有耕地19.5万亩,实际年播种面积13万亩,人口1.56万人,固定职工5163人。近几年来,一二八团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十五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兵团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化农业改革,积极探索大户承包,走规模经营之路,取得较好的效益。一、积极推行大户承包1998年12月8日,一二八团出台了《九九年农业承包实施办法》,对大户承包土地分别给予优惠政策:一是租赁承包200亩以上的让地20%,500亩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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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 管理的意见》 (国土资源部) 问:农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后,能否再申请宅基地? 答:农村村民"一户一宅"的规定应依法坚决贯彻。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批准。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各地一律不得在宅基地审批中向农民收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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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农牧团场土地承包改革已走过了二十年,从过去的大锅饭、班组承包、家庭联产承包到现在的两费自理、租赁承包,初步建立起了连队职工土地双层经营的经营模式。这种根本性的历史变革,充分地调动了农业一线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增强了他们的责任心,使团场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当前团场实行土地长期固定承包仍存在一些问题及难点:1.人口流动频繁,劳动力队伍不稳定。新参加承包土地的职工大都是无户口外来人员,这部分人流动性很强,给团场土地长期固定承包带来很不利的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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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兵》协助我完成一起维权任务的事,令我终身难忘。2004年春,北京军区某部保卫科王干事来到我部处理一起维权纠纷。政委卫清涛指示我协助处理这事。原来,该部李连长家养了只狗,狗圈养,邻居小孩私自到其家用树枝打狗取乐时被狗咬伤,仅住院费就用了2000多元。邻居起诉李连长家,要求赔偿一笔大数目款。正执行任务的李连长接妻子电话后焦急万分,部队立即派人来临朐协商解决此事。我了解大概情况后,想起2004年《中国民兵》第2期《法制在线》刊登过一篇“狗伤人谁负责”的文章,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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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珲春市位于中、俄、朝三国交界,驻军多、涉军案件多、军地纠纷多,维权工作面临新的挑战。珲春市人武部出台了《珲春市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意见》、《法院审理涉军案件“三优先”规定》和《义务兵优抚安置办法》等一系列法规,还协调地方有关部门成立了以政法机关为主体的法律援助网,设立了18个法律咨询服务站,46个法律咨询服务点,培养了120多名法律服务联络员,为维护军人军属权益提供了完善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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