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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第一个春节过后,祖国的北方还是冰天雪地,而南方已是绿发莺飞。记者在江西省军区走访中,便强烈地感受到一种春的气象:《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正以一股巨大的力量牵引着民兵、预备役工作改革,孕育出了一片片“新绿”。 在许多人看来,《现役军官法》是为现役军官立法。但,不仅如此。其实,这部法律蕴含着民兵、预备役工作新的历史任务和新的发展契机。抓住这个契机,手执法律的宝剑,必将开辟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新天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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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经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民兵政治工作规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政治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发布施行。两个《规定》围绕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政治工作,保证党对民兵、预备役部队的绝对领导,保证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的正确方向,保证民兵、预备役部队战斗力的提高和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对民兵、预备役部队政治工作的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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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军区、省军区、北京卫戍区,上海、天津、重庆警备区: 现将河北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强民兵预备役和征兵工作地方性法规建设情况的报告》转发你们,供参考。 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实行依法治国、依法治军,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的实际行动,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国家动员法规建设,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国防建设和后备力量建设发展前进的根本保证。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搞好民兵预备役工作,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从根本上说还是要靠立法。河北省政府、省军区依据国家法律和动员法规,结合本省民兵预备役和征兵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实践,迎难而上,先后制定颁发了《河北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河北省征兵工作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法规和配套措施,通过地方立法,较好地解决了民兵预备役工作中的“三难”问题,保证了征兵工作的顺利开展。他们的这一做法很好,值得各地学习和借鉴。各级人武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的方针,从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出发,从我军后备力量建设的长远考虑,高度重视民兵预备役和征兵工作的地方立法工作,积极商请地方人大、政府,制定符合本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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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近日印发《民兵政治工作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政治工作规定》。民兵、预备役部队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在民兵、预备役部队中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是构成民兵、预备役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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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兵杂志》2007,(1)
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民兵预备役政治工作,是保证民兵预备役建设正确方向的必然要求,是民兵预备役部队巩固组织、增强凝聚力的现实需要,是履行职能使命、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但长期以来受传统观念和计划经济的影响,民兵预备役政治工作中的"三难"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一些地方抓民兵预备役政治工作惯于用行政手段,习惯于靠"感情"和"关系"办事,工作随意性大,对法规制度执行不严,不依法办事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之所以得不到很好的解决,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依法开展民兵预备役政治工作的意识不强。笔者以为要解决好这个问题,首先要强化四种意识。强化依法办事就是讲政治的意识。《国防教育法》、《民兵工作条例》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兵预备役政治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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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市人武部注重研究解决新形势下企业民兵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贯彻总参、总政、国家体改委颁发《关于企业民兵、预备役工作的规定》,采取抓立法、抓执法促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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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民兵、预备役工作的一些法规相继出台,这标志着我国后备力量建设已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八十年代,国家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动员工作条例》、《征兵工作条例》等;到了九十年代,《民兵工作条例》、《关于企业民兵、预备役工作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等也相继出台。这些法规的制定和颁布,既是对国家法制建设的充实和完善,更是国家根本利益的需要和保证。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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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兵杂志》2007,(1)
二○○七年军区民兵预备役政治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坚决落实胡主席一系列重要指示,围绕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加紧推进军事斗争政治工作准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兵预备役政治工作,推动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创新发展,确保党对民兵预备役的绝对领导,确保年度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3号文件和军区《规定》。坚持现役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加大民兵预备役政治工作力度,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兵预备役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06]13号),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民兵预备役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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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来,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工作在一些地方成为老大难,而且有越办越难的趋势。究其根本原因,就是不少地方现行民兵、预备役工作的基本手段和方法,依然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办民兵的沿袭和变形,主要是依靠行政和教育手段办民兵,过多地依赖基层党政干部、企业领导国防观念的强弱和对民兵工作的重视程度,缺乏约束力。在市场经济不断深入,经济杠杆的作用越来越明显的形势下,一些基层干部和企业领导不得不把主要精力用于本地或本企业的扩大生产和减员增效上,民兵、预备役工作越来越不受重视,各级人武部门对民兵工作的开展几乎都靠关系压、靠面子磨、靠感情哄,对民兵工作的好与差,只能通过表扬与批评等手段进行鼓励和帮助,缺乏强有力的制约性,致使一些地方特别是企业的民兵、预备役工作实际上处于一种瘫痪和半瘫痪的状态。 要改变这种状态,切实可行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使民兵工作由模糊的行政行为,转化为明确 的法律行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让广大民兵、预备役工作者倍感欣慰的 是,我国的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立法工作在最近 几年里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先后修定和制定了 《兵役法》、《民兵工作条例》、《国防法》、《预备 役军官法》等等,为依法进行国防后备力量建 设奠定了法律基础;更让我们感到欣慰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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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国民兵预备役政治工作会议以来,各省军区(警备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兵预备役政治工作的意见》、成都军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兵预备役政治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大力加强和规范民兵预备役政治工作,着眼形势任务变化,积极探索创新政治工作的有效形式和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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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开展民兵工作,切实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使民兵、预备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今年伊始,四川泸州市市中区人武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以及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条例》、制定出执法责任制,并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在全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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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近日印发的《民兵政治工作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政治工作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对民兵、预备役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领导和主要内容等作了全面系统规范,为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思想政治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和依据。学习贯彻这两个《规定》,就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联系实际,把握特点规律,突出工作重点,以更大的力度、更高的标准,把民兵、预备役政治工作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