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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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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不少新的企业应运而生,近年来仅阳江市区就有新建企业180多家。这些企业中,具备建立民兵组织条件的有140多家,符合民兵条件的职工占77.7%,建立民兵组织的潜力很大。但由于一些企业领导对建立民兵组织存有种种顾虑,担心办民兵会影响生产。有的认为自己是合资企业、集体或私人企业,没有办民兵的义务,以及其它因素的影响,普遍尚未建立民兵组织。而原建有民兵组织的25家老企业,有7家由于经济效益不好而倒闭,工人外出另谋出路,民兵组织难以维持。对此,军分区主要抓了三项工作:  相似文献   

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必然引起社会各个领域发生巨大变化,也会延伸和波及到民兵组织建设方面,这种情况,宏观地要求国家颁布《惩治公民逃避民兵义务条例》,从而保证平时的民兵组织建设和战时的民兵动员。 市场经济对民兵组织建设的冲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市场经济规律淡化了人们的  相似文献   

3.
信息窗     
佟家乡民兵组织落实好 长春市双阳区佟家乡武装部采取了三项有力措施,提高民兵组织的整体功能及战斗力,紧急时刻拉得出,用得上。  相似文献   

4.
作为国务院十六个试点城市之一的太原市,今年在民兵组织调整中,采取“随企业机制转变,合理调整民兵组织布局,适应企业结构调整,适时进行科学编组,按照人员流向灵活确定建制”的方法,使民兵组织真正落到了实处。  相似文献   

5.
江西省分宜县人武部在民兵组织整顿工作中,针对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民营企业迅猛发展的实际,积极探索农村民兵组织向民营企业拓展新路, 区分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抓好农村民兵组织调整。在农村,坚持以行政村为主建立民兵组织。在民营企业较发达的地区,把基干民兵集中编在党团组织健全、经济效益好、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在人  相似文献   

6.
什么叫误工?误工就是耽误工作。公民参加民兵组织,并在民兵组织中进行军事训练等活动,履行的是兵役义务。从民兵在一个单位或部门所处的岗位来看,参加军事训练等活动可能在某一个时段影响或耽搁了所从事的工作。但是,从公民履行国防义务的角度看,参加民兵军事训练等活动,是公民在军队之外承担的有关军事方面的责任,不属于误工的范畴。因此,从法律角度来说,误工补贴的提法欠妥。 按照我国兵役法的规定,作为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应当承担对参加军事训练人员的利益补偿方面的义务。因为,  相似文献   

7.
三、公民的兵役义务我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兵役法就是依照宪法的精神,对公民如何履行兵役义务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相似文献   

8.
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民兵、预备役部队训练和活动都以尽义务的形式表现出来,训练与经费保障之间的矛盾不很突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一矛盾越来越突出,在城市表现得尤其明显,形成了谁编兵谁吃亏,编兵越多负担越重的局面,严重影响了企业开展民兵、预备役工作的积极性。现在农村民兵、预备役工作采取统筹的办法,基本解决了负担不均衡的问题,而城市不同类型企业、人员国防义务负担不均衡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我们认为,既然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那么全体公民及所在单位都有义务  相似文献   

9.
农村经济文化发展的新形势,为农村民兵组织建设带来了生机与活力,同时也给民兵组织建设带来了新情况和问题。我认为,当前农村民兵组织调整改革应着力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进一步调整压缩民兵组织规模。在新的形势下,应将民兵与预备役分开,不是退伍军人,不是军地专业对口人员,没有参加过军事训练的这部  相似文献   

10.
刘华建 《国防》2004,(9):29-30
组织落实是民兵工作“三落实”的基础工程。组织建设正规化是提高民兵组织建设质量的重要内容和标志。各级必须从战略的高度加以认识和筹划,采取切实可行和更加有效的措施,努力推进民兵组织规范化建设。一方面,理清思路,突出重点民兵组织规范化建设,要以中央和总部有关文件为依  相似文献   

11.
黄崇慧  曾祥雕 《国防》2002,(10):29-29
民兵组织建设从国有大中型企业向非国有制企业转移,是城市民兵工作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当前提高民兵队伍建设质量的有效途径。为确保这种“转移”的成效,必须注意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要落实好党管武装制度。坚持党管武装制度,是关系到枪杆子掌握在谁手里,关系到民兵建设方向的大问题。当前,多数非国有企业的企业主不是党员,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民兵组织,有的即使建有党组织,但在民兵工作上却是“责任重大,权力微小”,作用发挥不明显。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党管  相似文献   

12.
余玉泉 《国防》2001,(11):19-20
当前,城市民兵组织主要建在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基本不承担民兵工作义务,既存在着严重的兵役负担不平衡,也使聚集在非国有企业的大量优秀青年不能进入民兵组织,严重制约着民兵整体质量的提高。因此,今后城市民兵编组应彻底突破所有制界限,根据人员素质和高技术局部战争的需要而定。突破所有制性质的限制编组企业民兵,首先要突破党管武装的实现形式。因  相似文献   

13.
城市民兵是打赢信息化条件下人民战争的重要基础,也是当前我国民兵组织建设的重点。我认为要搞好民兵信息化分队建设,应着重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以人才为根本,构建城市民兵信息化人才队伍 提高打赢未来信息化条件下人民战争的能力,必须紧紧抓住信息人才这个根本,努力锻造一支组织健全、结构优化、素质良好、动员快速的城市民兵信息化专业技术队伍。采取保留、新建、压缩等途径,在巩固国有大中型企业民兵组织的基础上,坚  相似文献   

14.
编辑同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是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  相似文献   

15.
我部积极适应新的形势需要,在认真抓好国有、集体企业民兵组织建设的同时,于今年8月在私营企业云南省华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虹桥水泥厂组建了民兵连,开创了企业民兵建设新的平台。民兵组织建立后,如何确保政治合格,把民营企业的民兵组织建设成为一支党绝对领导下的武装力量,是当前要解决的一个紧迫而现实的问题。对此,我们从实际出发,采取一系列措施,保证了民营企业民兵组织思想的集中统一和高度稳定。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十七条明文规定:乡、民族乡、镇和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民兵组织.凡十八岁至二十五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除应征服现役的以外,编人民兵组织服预备役。民兵于部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这个规定为在乡(镇)、企业事业单位大范围编设民兵组织提供了法律依据:县(区)党政机关及事业机构作为该地区乡(镇)、企事业单位的领导机关理应承担起更多国防建设的责仟和义务,在县(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编设民兵组织必将会促进本地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进一步发展,这也是法律规定的拓展和延伸。同时,在县(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设民兵组织有一个比较明显的优势,就是能够强有力地推动全民国防教育的深入开展,在社会上构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和轰动效应.起到了“宣传机、播放器”的功能。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山东省菖县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在全县71个社区建立民兵组织,成立了民兵治安巡逻队、文化宣传队和义务帮工队,积极参加“幸福社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建设,为和谐社区建设注入生机和活力。  相似文献   

18.
朱文富 《国防》2002,(7):35-36
深化城市民兵工作调整改革,克服当前企业改制对民兵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应采取以下五项措施。 一是要深化民兵组织调整工作。城市民兵组织建设要围绕“市场”和“战场”的需要,本着“编为用、建为战”的原则进行。要改进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编组民兵的做法,适当压缩经济不景气国有企业中民兵组织的规模,向合格人员多、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的非公有制企业拓展。对确实不具备编民兵组织的小型企业和单  相似文献   

19.
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兴起,农村人员大范围流动,给少数民族地区的民兵预备役建设,带来不少的冲击,一些基层民兵组织已经“名存实亡”。 为确保民兵预备役建设在基层的巩固和发展,笔者经过大量调查研究,认为应采取如下措施:首先  相似文献   

20.
《国防法》公布后,重庆市开县白泉乡武装部及时采取四条措施组织宣传学习。一是培训骨干70人,逐条学习《国防法》,尔后分别到各单位和村社宣讲。二是集中村民兵连长、指导员、基干民兵班排长学习,发挥他们在宣传中的骨干作用。三是结合民兵组织整顿集中点验机会,由乡党委书记陈代发给基干民兵上辅导课,进一步增强履行兵役义务的自觉性。四是将《国防法》的宣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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