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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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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央规定省军区(卫戍区)、军分区(警备区)、县(市、区)人武部接受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地方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是当地的军事领导机关,兼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部、政府的兵役机关。地方党委书记兼任军事机关党委第一书记,军事机关两名主官分别参加同级地方党委常委和政府常务  相似文献   

2.
县(市)人武部归建地方快5年了。5年来,作为地方党委军事部的人武部,军事机关的本色保持如何?这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4月下旬,我们为此采访了地处赣、浙、皖三省交界的江西省婺源县人武部。我们踏进人武郎大门,就感受到了一种军营般的气氛。地方党政领导和上级军事机关的领导都称赞说,这个人武部保持和发扬了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个合格的地方党委军事部。他们给我们讲起了——  相似文献   

3.
邱型柏 《国防》2010,(12):28-30
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是本地区的军事指挥机关,是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部兼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是民兵预备役工作的"一线指挥部"。新形势下,坚持以提高应急动员能力为核心、按纲推进人武部全面建设创新发展,是国内国际形势发展和我军职能使命拓展的客观要求,是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现实需要,也是省军区狠抓基层建设、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省军区要切实把县(市、区)人武部作为基层单位的大头,在党委统筹上下功夫、在聚合力量上求突破、在按纲抓建上使实劲、在激发动力上想办法、在以用强建上见成效,不断提升人武部全面建设的质量水平。  相似文献   

4.
对县(市)人武部实行双重领导,是我国武装工作的一项传统领导体制。所谓双重领导,就是在军事系统建立从人民解放军总部到大军区、省军区、军分区、县(市)人民武装部的垂直领导体系,把县(市)人武部置于自上而下的军事领导体制中;同时在党的关系上规定省军区、军分区、县(市)人武部为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部,受同级地方党委领导,并由地方党委书记兼任同级军事机构的政治委员。长期的实践表明,对人武部实行军地双重领导,既符合我国国情,也是做好民兵、预备役工作的可靠保证。建国快40年了,我们的国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县(市)人武部也经历了几次改建,然而,不管  相似文献   

5.
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历来十分重视县(市、区)人武部建设,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县(市、区)人武部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县(市、区)人武部是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部兼政府的兵役机关,是当地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处在兵役工作和民兵基层建设“一线指挥部”的位置,军事机关坚强有力,令行禁止,职能作用发挥得好,对于促进社会稳定和加强  相似文献   

6.
民兵工作的领导制度,是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地方党委、政府和军事系统对民兵工作的双重领导制度。双重领导制度是民兵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是贯彻党管武装原则的根本制度,也是我国民兵工作的一项优良传统。 这一领导制度主要包括:省、地、县(市、区)地方党委书记兼任省军区、军分区、县(市、区)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制度,省军区、军分区、县(市、区)人武部一名主官参加同级地方党委常委制度,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领导下的人民武装委员会制度,军分区、县(市、区)人武部主要领导参加上级军事机关党委会制度,等等。这些制度都是在长期的革命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  相似文献   

7.
县(市、区)人武部是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部兼政府的兵役机关,是当地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是民兵预备役工作的“一线指挥部”。党和国家关于后备力量建设的方针政策要通过人武部贯彻落实,民兵、预备役人员执行和完成各项任务要靠人武部组织和指挥。人武部建设进入新阶段后,面临着人员成分新、业务比较生疏、工作任务重等新情况,  相似文献   

8.
李亚洲 《国防》2007,(11):38-39
县(市、区)人武部(以下简称人武部)是军队设在地方县级行政区划的军事指挥机关,是县级党委的军事部兼同级政府的兵役机关.人武部这一性质和体制,决定了其角色和地位与军队和地方行政机构均有很大的区别.因此,加强对人武部工作特点与规律的研究,对于提高其全面建设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县(市、区)人武部一名主官担任同级地方党委常委,协助地方党委抓好工作,对于提高人武部门的威信和地位,推动民兵、预备役建设起着重要作用。"军事常委"履行职责,主要体现在参与地方重大问题的研究讨论时准确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因此,在地方常委会上的发言至关重要。从自己几年的实践看,"军事常委"在参加地方常委会时,发言要做到"四戒"。  相似文献   

10.
武装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市、区)人武部一名领导同志参加同级地方党委常委会议,是党管武装上作的具体体现。因此,作为参加地方常委会的人武部领导,对做好武装工作就负有更重要的责任。实践中,我感到要做一名称职合格的“军事常委”,必须注意在工作中尽职尽责,地方工作积极参与,注重协调,军地关系以突出的作为,求得民兵、预备役工作的不断发展。  相似文献   

11.
人武部移交后,由于隶属关系的变化,有的同志流露“过去人、财、物军分区管,现在是地方说了算”的说法,出现了靠地方“一头热”的现象。中央文件指出,人武部归建地方后,要继续坚持双重领导制度。这告诉我们,军分区与归建后的人武部,仍然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军分区既是部队系统的一级领导机关,又是同级党委、政府的一个军事  相似文献   

12.
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以后,如何充分发挥军事指挥机关的职能作用,保持它的军事性?我们认为必须紧紧抓好3个方面的工作: 对上,坚决服从上级军事机关的领导。人武部改归地方建制但军事性质不能变,服从上级军事机关  相似文献   

13.
编辑同志:中共中央1986年5号文件明确规定,县(市、区)人武部改归地方建制后,仍是军事单位,其性质和工作任务不变,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进行管理。我们认为,县(市、区)人武部虽然已经改归地方建制,但应严格参照军队条令、条例进行管理。可是现在的情况是,军队新条令已经颁发这  相似文献   

14.
编读往来     
《国防》1999,(10)
编辑同志: 近几年,一些地方组织和人事部门在乡镇武装部长的交流、调整中,任命了一些从未接触过军事工作的地方干部,而不少军队转业干部、人武学校毕业学员却得不到提拔和重用,出现了“外行领导内行”的现象。 由于乡镇武装部专武干部的工资体制、行政关系归地方党委政府管理。因此,在乡镇武装部长的任免上,县(市)人武部很难发挥主导作用,大多是在地方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后,才以县(市)人武部部长、政委的名义下发  相似文献   

15.
白君 《华北民兵》2003,(5):30-30
县、市(区)人武部作为地方党委的军事部和政府的兵役机关,必须接受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地方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这是我军的传统,更是一个原则。实际工作中。人武部自觉接受上级军事机关领导的意识比较强,在接受同级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问题上,有些同志的认识还比较模糊。有的认为人武部与地方党委、政府是平级,主官都是正县、团级,不情愿接受领导;有的认为人事权、指挥权在军队,不必要接受领导;有的认为人武部以军事工作为中心。地方以经济工作为中心,不需要接受领导;还有的认为党管武装就是给钱、给物,其他工作不可能接受领导,等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双重领导制度的真正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6.
作为人武部主官,如何当好“军事常委”?我觉得,在实践中要注意把握好如何围绕“双重领导”做好各方面的工作。 摆正位置,正确处理和把握好“军事常委”与部党委的关系。有的同志认为,人武部受本县(市、区)党委的领导,参加了地方党委,自己的职务就高了,身份就特殊了,就可以领导本部党委。事实上,参加地方常委工作,只是本部党委工作的需要,是为了更好地熟悉和了解地方工作,并及时向  相似文献   

17.
编辑同志: 县(市)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前,主要经费来源靠地方政府供给,开支审计也由地方部门实施。归建后,人武部经费供给渠道有所改变:一是上级军事机关按预算正常下拨;二是当地政府拨给的职工工资、营房维修费、国防教育费、征兵经费、民兵军事训练误工费等。根据县(市)人武部归建两年来的情况看,上级军事机关在对县级人武部的经费管理上,仍重在军队预算内拨款  相似文献   

18.
加强县(市、区)人武部建设,必须坚持发扬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坚持党管武装的原则,自觉地服从上级军事机关和地方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主动争取领导,主动协调关系,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民兵、预备役工作及其它工作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9.
编辑同志;县(区)人武部改归地方建制以来,中央(1986)5号文件曾明文规定,县(区)人武部部长、政委为副县级,科长(主任)为正科(局)级。可实际上一些地方党委、政府没有把人武干部和地方干部同等看待,其表现有:一是人武干部调整交流在任职上大都降职使用,武装部改归地方后,当时部队任命地方基木不予承认,出现了“第二次转  相似文献   

20.
章翔 《中国民兵》2010,(11):48-48
县(市、区)人武部作为军队的建制单位,又是地方党委的军事部门,地位重要,责任重大。加强人武部建设,必须按照坚强有力、奋发有为的要求,坚持集体领导,狠抓党委班子自身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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