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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以下简称《国防法》)第一章“总则”的内容相当丰富,它高度概括了以后各章的内容,明确了《国防法》的立法目的和依据《国防法》的适用范围、国防的地位和作用,规定了国防建没的基本任务、国防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国防义务以及国防活动中的奖惩等事项。我们学习《国防法》,首先应当着重理解《国防法》的适用范围和国防活动的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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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和实施《国防法》,将国防建设纳入法制轨道,是依法加强和巩固国防,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根本性措施。自去年《国防法》颁布实施以来,面对新形势下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山西省委、省政府、省军区主动抓住机遇,积极迎接挑战,在不断强化党管武装的同时,重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防后备力量建设遇到的新矛盾。在以往法规建设的基础上,依据《国防法》制定了适合本省实际的《山西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推动全省国防后备力量建设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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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国防》2010,(10):82-83
根据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国防法的有关规定,国防动员法进一步明确了国防动员建设的基本任务,为国防动员建设的长远发展指明了方向。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加强国防动员建设国防动员建设就是和平时期的国防动员准备,是国家根据国防的需要,在和平时期打牢国防动员组织、思想和物质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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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立法技术,是制定和变动国防法律规范活动中所遵循的方法和操作技巧的总称。它通常包括国防法律规范的名称的立法技术、结构的立法技术、内容的立法技术、符号的立法技术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国防立法工作进展迅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到目前为止,已制定了百余件军事法规和军事行政法规,千余件军事规章和军事行政规章,国防立法开始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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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本质特征的要求和反映。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集中精力以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今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防和国防立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越来越明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强化人民代表大会的国防立法职能,高质量、高效率地保证国防建设顺利实施。 一、加强国防立法是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职能 建立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国防法制体系,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离不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保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利机关,在国家的立法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它具有宪法规定的国家立法包括国防立法的最高立法权。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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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防法第一章总则,体现了国防法总的精神,是国防法其他各章的总纲,也是国防活动的总规范。学习这一章,要着重领会以下内容: 一、国防法的适用范围 国防法是国防方面的基本法律,对它的适用范围作出界定,关系到整个军事法体系的适用问题,因而十分重要。国防法第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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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市认真贯彻落实《国防法》,制定有力措施,举办系列活动,大力开展《国防法》宣传活动,收到良好社会效益。 《国防法》颁布施行以来,毕节市各级人武部在认真学习贯彻《国防法》,用以规范指导工作的同时,投资2000余元,统一订购塑质防水铅印《国防法》下发基层武装部。市、镇、乡、厂矿采取举办国防知识竞赛、党的知识问答、历史知识测验和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爱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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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工作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和《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浙江省人民政府前不久发布命令,在全省实施《浙江省民用运力国防动员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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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军事立法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形成了一个以《国防法》为龙头,涵盖国防和军队建设各个方面的军事法律法规体系。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向军事立法提出新任务、新要求,军事立法为军队"三化"建设提供法律支撑和保障,两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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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动员法律体系,是调整国防动员领域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制度的总和。建立和完善国防动员法律体系,不仅是保障国防动员工作落实、提高国防动员质量的有效措施,也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做好军事斗争准备的一项现实举措。目前,尽管我国已先后颁布实施了《国防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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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邀请解放军陆军指挥学院、海军指挥学院、南京政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等院校和驻宁部队的有关专家、教授,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概论》一书,最近由东南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全书22.5万字,并附《国防法》全文。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迟浩田上将对该书的编写和出版给予了关心和支持,并同意将他在全国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草案)说明》作为该书的代前言。该书在编写过程中,严格遵循《国防法》的基本精神,吸收军内外学术界和法学界的研究成果,同时注意与我国颁布施行的国防法规以及世界上一些主要国家的国防法规,与古今中外国防法制建设的经验教训,与我国国防建设的方针政策,国际及我国周边形势、世界新军事革命等问题有机地结合,较好地体现了“理论性、系统性、准确性、实用性、可读性、新颖性”相统一,不失为普及《国防法》的一本好教材,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干部群众以及部队官兵的普遍欢迎和好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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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制是国家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国防、军事力量的一定组织形式,领导管理的规范和手段。国家军制主要包括军政、军令、军法三个方面。主要内容为:国家武备政策、经济与国防结合制度、国防领导制度、武装力量建设、战争动员、兵役、国防科技、军事立法制度和法规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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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的国防基本法律,一般都把确定国防领导体制作为其首要内容。我国《国防法》以规定“国家机构的国防职权”的方式,明确和完善了我国的国防领导体制。《国防法》对国家机构国防职权的规定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对宪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家主席在国防方面的职权,依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