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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文求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学报》2014,(9):44-48
为有效维护我国海洋安全,完善我国海域管制立法势在必行.目前,我国在相关立法中对海域管制制度进行了设定,但还存在着适用法律和执法主体不够明确、法律法规调整范围不统一、法规之间处罚差异过大、对特殊海域的管控缺乏法律支持等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源于立法传统的实用主义、部门立法特点、对沿海边防的职能定位过窄等,严重影响着中央事权的统一和海上管制活动的有效开展.我国应当借鉴外国的相关制度,制定“海防管理法”,设定特殊海域管制制度,将《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上升为行政法规,并细化该管制制度。 相似文献
2.
现阶段我国警察枪支使用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尚不完善,存在着法律责任设置不够系统、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探讨警察枪支使用方面存在的困境,对我国警察枪支使用法律责任的设置提出建议,有利于我国警察枪支使用法律责任的设置日臻完善。 相似文献
3.
王雪姣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学报》2011,(11):34-36,77
近年来,随着军队使命任务的拓展,涉外非战争军事行动日益成为国家运用军事力量的重要方式。因此,必须加强涉外非战争军事行动中法律保障问题研究,使其在法律框架下进行。加强对涉外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法律保障,有助于为军队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相似文献
4.
周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学报》2011,27(3):47-50
我国刑法中的一些罪名在司法认定过程中,日益具有"口袋化"的倾向。这一倾向与罪刑法定原则、尊重保障人权的基本理念相冲突。这一倾向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部分刑法条文的规定不够明确;司法工作人员对于犯罪构成要件以及刑法基本理论的理解存在偏差;以社会危害性为中心的传统刑法观的影响;个别司法解释有违刑法的基本规定和基本原理等。应结合这一倾向产生的原因,通过各种途径对其加以遏制。 相似文献
5.
苏静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学报》2009,25(7):51-53,57
在我国,对于地方行政机关是否享有“军事行政立法权”,相关法律中没有作出直接的明确规定,因此学术界还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应当承认我国地方行政机关享有国防军事职权,可以制定有关国防军事事项的地方性行政规章。但是,承认地方行政机关享有军事行政立法权与允许其通过立法直接对当地驻军和现役军人作出规范性要求是两个不同的问题。承认前者并不意味着就肯定了后者。要避免地方行政机关的军事立法对军队的集中统一领导带来负面影响,就应当对其加以适当的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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