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一、关于预备役人员的日常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预编到现役部队和编入预备役部队的预备役人员、预定征召的其他预备役人员,离开预备役登记地一个月以上的,应当向其预备役登记的兵役机关报告."  相似文献   

2.
中央军委近日发出《关于评定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工作的指示》,决定今年为全国预备役军官评授军衔。 中央军委的《指示》规定,评授预备役军官军衔的范围限定在:编入预备役部队和预编到现役部队担任预备役军官职务的人员,以及经兵役机关登记。未编入预备役部队和未预编到现役部队的退出现役转服军官预备役的人员。 《指示》确定,评授预备役军官军衔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编入预备役部队和预编到现役部队的预备役军官评授军衔,今年7月底以前完成军衔的授予工作。8月1日起,佩带军衔肩章、符号。第二批为其他预备役军官评授军衔,年底前完成军衔的授予工作,1997年1月1日起佩带军衔肩章、符号。其中,今年1月1日以后批准退出现役转服军官预备役人员,在公布其退出现役转服军官预备役的同时,改授预备役军官军衔,待预备役登记  相似文献   

3.
预备役登记是依照国家法律对应服预备役的公民进行的注册管理,即按照《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总部的规定,依照全军统一的专业名称和专业号码,把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退伍军人、转业军官以及地方上适合服预备役的人员都登记起来,作好统计。目的是掌握预备役人员数量、质量和分布情况,有计划地储备预备役军官和士兵,为战时兵员动员作准备。 一、预备役登记统计对象。一是军官预备役登记的对象主要包括:转服预备役的转业军官;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退出现役的士兵,通常指在部队表现较好,是部队  相似文献   

4.
辞典     
预备役士兵包括已经退出现役,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士兵;经过兵役登记,符合现役条件但未被征集的应预备役士兵的年龄为十八至三十五岁,其军事训练在民兵组织中进行,或单独进行。预备役军官包括退出现役转人预备役的军官,确定服军  相似文献   

5.
解彬 《国防》2001,(2):61-61
编辑同志: 《兵役法》第21条规定:士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部队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在回到本人居地以后的30天内,到当地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  相似文献   

6.
由振强  兰英 《国防》2003,(2):47-48
预备役兵种部队复杂专业多,训练周期长,现役人员少,成建制普训落实难的问题比较突出。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现役教学力量不足。以二类预备役部队为例,一个连编有一名现役连长,如果整营、整连成建制同时普训,教学力量明显不足。二是预编士兵储备时间短。由于近10年来大中型企事业几乎没有招工,现编预任士兵有近一半的人员都在规定年龄的上限,  相似文献   

7.
沈春巍 《国防》2011,(4):41-42
《国防动员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预备役人员按照专业对口、便于动员的原则,采取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编入民兵组织或者其他形式进行储备。"其中第一种形式:预编到现役部队的预备役士兵,是专门编配在现役部队重要专业技术岗位上,为战时出现伤亡时提供的对口补充兵员。建设好这支力量,对于提高现役部队精确动员能力,做好大规模作战准备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军事斗争准备任务的有力牵引下,现役部队预编工作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改革,扩大了预编范围,调整了预编对象,优化了编组方法,改进了训练方式,建立了信息化管理系统,预编工作质量明显提高。但是,从宏观上看,这项工作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科学、持续、健康发展,笔者认为,还需要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当前的工作管理体制。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预备役人员按照专业对口、便于动员的原则,采取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编入民兵组织或者其他形式进行储备.国家根据国防动员的需要,建立预备役专业技术兵员储备区.国家为预备役人员训练、储备提供条件和保障.预备役人员应当依法参加训练."  相似文献   

9.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寓兵于民的预备役官兵流动性大,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经常外出打工经商,使在编不在位的情况十分突出且变化无常。因此,预备役部队的组织工作,必须在年初整顿的基础上经常抓,才能确保在位率及其组织落实。一是要结合军事训练抓。每年的军事训练都要按照编制落实人员。也就是说,参训人员必须是编入预备役部队的人员,在编人员不能漏训,更不能用编外人员顶训。要把组织建设列入训练内容,使参训人员了解预备役部队编组的基本原则,熟悉预备役  相似文献   

10.
近几年来,全国各地陆续组建了一些预备役部队,为了保证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的落实,上级免除了组建预备役部队的县(区)民兵军事训练任务。我感到,这样做有欠妥之处:第一,预备役部队人员补充来源一般有两条渠道,一是当年退伍的战士,二是当年训练合格的基干民兵,如果不搞民兵训练,实际上就堵塞了预备役部队兵员补充的第二条渠道;第二,军事训练是活跃民兵工作的一项重要活动,如果  相似文献   

11.
当前,部分被编入基干民兵连队的人员,同时又被编入预备役连队,使这些人员同时具有基干民兵与预备役军人的双重身份,这一现象较为普遍,我们称之为“民兵与预备役套编”。这一做法弊多利少,它既不利于民兵与预备役部队各自的平时建设,也不适应未来战争的战时需要。其理由  相似文献   

12.
英国的预备役部队分为两类:一类是由退伍军人组成的正规预备役部队。所有曾在部队服役3—9年的退伍士兵,均须在正规预备役部队服役3—6年。在正规预备役部队服役期满的士兵及已服过现役12—22年的退伍士兵转入长期预备役,服役到45岁,服现役22年以上的退伍军人,有资格领取养老金,这些人在60岁以前仍有服预备役义务。另一类是志愿人员组成。志愿预备役部队平时仅有番号和少数现役军人骨干。  相似文献   

13.
战士:通过前面三讲,我已经有了这样的认识——当一名预备役军人,是很光荣的。指导员:应当这样认识。战士:可是,有的人却说,当一名预备役军人不如当现役军人光荣。对这个问题应当怎样看? 指导员:据我了解,认为当一名预备役军人不如当现役军人光荣的思想,主要产生在下列一些人员中:一是一些编入预备役部队的转业退伍军人。他们觉得在现役部队战斗生活了好多年,再服预备役没啥意思,产生一种厌倦情绪;二是一些符合征兵条件的青年当兵没当上,被  相似文献   

14.
民兵整组和兵役登记是人武部年度的两项重大工作任务。针对近年来整组工作中因部分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情况难掌握、人员难召回的现象,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人武部以兵役登记工作为抓手,把上年度经过兵役登记未被征集入伍的适龄青年,在征兵工作结束后编入民兵组织;退伍战士返乡期间,与民政部门协同搞好预备役登记,并及时编入基干民兵组织,为民兵整组提供新的编兵增长点,  相似文献   

15.
现役部队专业技术岗位预编预备役人员(以下简称预编人员),作为战时主要动员补充对象,在未来军事斗争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战时根据需要,现役部队要进行兵员补充,快速动员专业对口的预编人员参战,平时必须坚持以应急动员准备为牵引,扎实开展工作,从储备好、登记好、评估好、训练好、管理好预编预备役人员上下工夫,确保一旦需要,能把这部分人员及时、快速、对口地动员补充到现役部队,发挥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6.
根据我们的调查预测,预备役士兵必须从第一类预备役人员中选编的规定,已经不适应形势的发展。这有两方面的情况: 一、基干民兵数量经过调整已经大大减少了,每年训练人数已压缩到了很低的限度,而且今后基干民兵的数量在现有基础上还将进一步减少。在组建预备役部队的地区,减免了民兵训练任务,现有的基干民兵也将因超龄等原因陆续离队。据我们对3县1市的调查,基干民兵人数平均每年按20%左右递减。这样,在今  相似文献   

17.
蒋鹿 《华北民兵》2005,(10):36-36
勤务分队是预备役部队现役士兵集中的单位,对现役士兵的学习、教育、管理负有主要责任,现役士兵又是预备役部队建设的骨干方量。最近,我们在调查中,针对预备役部队现役士兵少,勤务保障工作多,训练任务相对少,和地方人员接触多的橇征,诼感认真抓好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8.
张泽宣  李祥水  戚勇 《国防》2001,(7):40-40
预备役部队每年都要进行兵员整组。能不能在编组上坚持高起点,把高技术人才、部队复员转业军官和退伍士兵编进来、编组好,对预备役部队提高战斗力至关重要。我们认为要做好这一点,应着重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要着眼于提高指挥能力,配强预任军官队伍。一般来讲,担任营教导员、连队第一指导员的人员,应从驻地组织、人事、宣传等部门的副职领导和乡镇党委书记中选配,选配时应把握好政治、军事、文化、专业等关口,切实保证营、连主官的素质。其他预任军官的选配除把握以上几个关口外,要突  相似文献   

19.
(一)兵源。美国预备役军官主要来源于各种军官学校、后补军官学校或军官训练学校的毕业学员;各军种在地方院校开设的后备军官训练团所培训的优秀毕业学员;按规定退出现役转服预备役的军官;具有军队所需专业特长的文职人员;预备役部队中的优秀士兵。预备役士兵的主要来源有:现役士兵服满规定的最低服役期后,将服役合同中剩余的时间改服预备役的人员;服满合同年限的现役士兵再次服预备役的人员;直接从在校学生和社会青年中招募服预备役的人员。  相似文献   

20.
德军拥有一套系统完善的预备役制度,这主要归功于一系列详细的军事法规,如1972年颁布的《兵役法》、1979年出版的《联邦国防军与预备役》。统一后的德国基本沿袭了原西德的预备役法规,仅对某些规定做了部分调整和补充,体现在1992年颁布的《德国联邦国防军预备役方案》中。这些军事法规直接指导着德国预备役建设的各个方面。 1、明确来源和分类。《兵役法》规定,凡退出现役,年龄在32岁以内的军人都要转入预备役,并将其分为三类:常备预备役、紧急应征预备役和候补预备役。为适应21世纪的作战需要,德拟出台新的预备役法规,把重点放在发展海、空军和一些技术兵种的预备役部队建设上,同时压缩其他预备役人员数量。此外,《预备役方案》按一、二、三类人员对预备役人员进行编组,并根据任务将其编入战时应补充的部队:一类预备役人员主要参加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