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政策热线     
正这种情况算工伤吗?读者:我去年9月22日在工作时不慎划伤腿,去医院缝了针就在家休息,现已正常上班。想咨询,这种情况能否算工伤?如果算该怎么办理?编辑部:《工伤保险条例》符合工伤认定的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按照你描述的  相似文献   

2.
政策法规     
农民工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权益。农民工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保障部近期出台的《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8号)有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3.
毕岩辉  孟路 《中国民兵》2010,(12):54-54
工伤待遇并非工伤保险待遇,两者的关键区别在于承担主体不同: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而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保机构承担。职工在受到工伤后享受工伤待遇是其享有的法定权利,如果因单位的过错致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那么本应由社保机构负担的费用则需由单位来负担。  相似文献   

4.
政策热线     
《兵团建设》2012,(15):49
上班第三天受伤能否申请工伤读者:我于2011年1月11日被农一师某团加工厂聘为保安。14日下班后,我乘坐厂车回连队,到达连队路口,我正准备下车时,车子突然开动,将我摔在公路上,造成我左股胫骨折,请问我这能认定为工伤吗?编辑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且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与否,并不取决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的长短,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不影响其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力。  相似文献   

5.
从3月1日起,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将受到处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最低工资规定》将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最低工资标准是指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  相似文献   

6.
2004年12月1日实施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若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让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有毒有害劳动和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以及以上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劳动的行为,将按照受侵害的  相似文献   

7.
看点     
正◎事业单位打破"铁饭碗"国务院日前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今起正式实施。事业单位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事业单位人员薪酬也将"随行就市"。《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  相似文献   

8.
法官信箱     
正根据近日发布的中央军委《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全军于今年6月30日起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是:(1)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独生子女,符合女疗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2)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符合女方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3)除现役军人之外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文职人员、  相似文献   

9.
政策速递     
没签合同也能确定劳动关系近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进一步加以明确。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  相似文献   

10.
知法守法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1、2款对纳税人的征税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本条1、2款的规定,可以将纳  相似文献   

11.
政策热线     
《兵团建设》2012,(5):47
考上公务员缴纳的养老金怎么办读者:我于2007年至2011年在兵团下属的企业工作,缴纳了4年的养老金,2011年考上乌鲁木齐市公务员,请问我现在在兵团缴纳的养老金怎么处理?编辑部:按照《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规定职工由企业进入机关单位工作之月起,执行机关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其原有的连续工龄与进入机关单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机关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已建立的个人账户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  相似文献   

12.
全国十大企业之一的齐鲁石化公司,依据《企业法》和《民兵工作条例》,于最近制定出本企业武装工作细则,下发所属单位实行。对武装部的设置和专武干部的配备问题,《细则》中规定:公司所属干人以上的企业单位均单独设置武装部。职工人数在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设武装部长1人、干事1人;2000人以上、5000人以  相似文献   

13.
河南省光山县人武部会同县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建立对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实行谈话诫勉制度的意见》,受到了信阳地委、行署和军分区的肯定。 该制度以《党政干部任用条例》和《民兵工作条例》为依据,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分谈话制度和诫勉制度两部分。谈话制度规定专武干部遇有下列情形时,应由组织上与其谈话: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指示精神上出现偏差时;得到提拔  相似文献   

14.
1997年12月4日,我省依据《国防法》、《兵役法》和《民兵工作条例》,在深入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和出台了《山西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民兵、预备役工作经费实行社会化统筹及具体比例和标准。其中,农民以其上年度纯收入的0.125%为标准缴纳,企事业和机关分别以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0.05%至0.2%为标准缴纳,个体户以每年5~15元为标准统筹。同时,明确由政府指定有关部门代收、代扣,交人武部统一管理,在政府有关部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部队发生的车辆交通安全事故一直是困扰各级党委、领导的一个棘手的问题,它干扰单位建设,分散领导精力,严重的甚至影响到军政军民关系。笔者认为,当前抓车辆安全管理,应拓宽思路。充分利用社会化保障手段,依法尽快组织军车参加机动车辆保险,有效减轻军车运行风险。一、军车参加机动车辆保险的三条理由一是国家法律有规定。根据国务院第462号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已经2006年3月1日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通过颁行。根据该《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相似文献   

16.
16、民兵参加治安执勤的报酬如何解决?答:《民兵工作条例》规定:“民兵担负勤务的报酬或者补助,由使用单位支付。”根据《条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解决民兵参加治安执勤的报酬或者补助,应按以下原则办理:一是经省军区批准的,担负边海防固定哨所执勤民兵的生活补助费、公杂费,由民兵事业费开支。二是经地方党委、政府批准的,临时组织担负战备、治安勤务民兵的报酬或者  相似文献   

17.
加快推进军工企业改制破产工作,是当前国防科技工业的战略性任务,而军工企业实施破产工作极为关键环节之一就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破产方案以及资产处置、资产重组等方案。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1986年颁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2003年颁布的《河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还专门为职工代表大会制定法规。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近几年来出台的改革改制政策,就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也进一步提出要求。军工企业当前实施的破产,是政策性破产,…  相似文献   

18.
从2008年1月1日起,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对招生对象选拔标准条件和程序办法作了进一步规定。招生对象及条件:  相似文献   

19.
军事零讯     
Asia亚洲《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胡锦涛6月23日签署第438号令,公布施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条例》决定在全军实行文职人员制度。这是对我军力量构成和用人制度的重大调整改革,是推进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条例》共9章55条,对文职人员的性质地位等基本问题、聘用工作的主要环节以及文职人员制度与军地相关政策的衔接等作了规定。《条例》明确,文职人员是指按照规定的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履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文职人员应当履行聘用合同,根据军队需要参加作战、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处置突发事件。  相似文献   

20.
1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日前签署第582号国务院、中央军委令,公布《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条例共七章六十一条。公布施行这一条例是为了加强对武器装备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武器装备质量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特制定本条例。条例要求,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其承担的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任务实行有效的质量管理,确保武器装备质量符合要求。条例指出,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武器装备质量,并对保证和提高武器装备质量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条例还从论证质量管理,研制、生产与试验质量管理,维修质量管理,质量监督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作出详细规定。条例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1987年5月25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1987年6月5日国防科工委发布的《军工产品质量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