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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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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实行军人保险制度,是加强军队建设、促进部队稳定、增强凝聚力、提高战斗力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我军设立的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和伤亡保险,是站在全军角度对所有军人设置的。由于军队人员的分工和工作岗位不同,所从事的工作对人体的伤害程度也各不相同。因此,军人保险在面向全体人员设置险种的同时,应针对特殊岗位对人体的伤害情况,设立特殊险种。本文仅对设立舰艇机电部门特殊伤害保险的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2.
军人保险引入商业保险是我军军人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这一引入需要搞好事前规划,遵循其特点和规律。引入项目的内容可包括小远散单位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军车保险、军人子女教育保险等。  相似文献   

3.
军人保险制度于1998年正式启动,相继建立了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医疗保险、转业进企业养老保险和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4个险种,通称“3 l”保险。由于军人保险与地方社会保险政策尚未有效衔接,军人保险的功能也就无法充分体现。因此,创建军地社会保险协调机制势在必行。一、创建军地社会保险协调机制的必要性一是保证军人保险制度全面落实的需要。从军队保险制度与社会保障关联程度上看,军人退役医疗保险、转业进企业的养老保险和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等3项制度,同社会保险管理的相关部门互为关联,需得到地方社保部门的支持和…  相似文献   

4.
随着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医疗保险以及即将出台的退役养老保险的推出,我军军人保险制度逐步健全,军人保险职业道德建设问题,作为军人保险事业的一个重要方面,已摆在我们面前,刻不容缓。一、军人保险职业道德的概念军人保险职业道德是军队保险从业人员在履行其职业责任,从事军人保险工作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普遍遵守的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是与军人保险职业特点紧密联系的一种特殊道  相似文献   

5.
建立与现行社会保险制度和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军队补充保险制度,对加快推进军人保险制度改革、提高军人风险分摊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军队需要和社会保险制度发展趋势,当前应建立军人特别是小、远、散、边等单位看病就医较难官兵普通医疗补充保险、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职业年金、家庭风险补偿保险、生育补充保险、互助保险和军队机动车辆补充保险制度等补充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6.
军人保险与军人权益保障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的宪法和法律规定军人享有劳动就业、劳动保护、职业培训、劳动报酬、离退休生活保障、物质帮助、福利、优待、抚恤、退役安置等权益。军人保险制度与军人工资津贴制度、军人优抚制度、军人退役安置制度等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军人权益保障体系,具有不可替代性。军人保险水平的确定,必须考虑到与军人的劳动付出相对应的军人权益保障的需要,而且还取决于对军人权益的认知能力和认同程度。军人保险制度只有通过立法,才能保证其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7.
军人保险水平及其测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军人保险制度的发展进程中,军人保险水平问题始终处于核心和关键的地位。形象地说,如果我们将当前的军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比作“列车”,那么军人保险制度就好比是“铁轨”,而军人保险水平就好比是“铁轨”的“方向”和“坡度”。没有军人保险制度这一“铁轨”的延伸,军人社会保障改革这一“列车”就难以行进,而没有保险水平这一“方向”和“坡度”的明确设计,军人保险制度这一“铁轨”也难以铺设。对军人保险水平的设计研究首先是要对其概念进行明确的界定,才能为这一课题的后续研究确定基本立论和逻辑起点。一、军人保险水平的内涵和外延…  相似文献   

8.
战时军人伤亡保险的制度设计应遵循立足需求、独立设置与快捷高效的原则。依据战时军人风险损失的补偿需求,借鉴地方人员的伤亡补偿标准及外军战时伤亡保险制度的有益做法,确定相应的给付标准,并适度体现人员类别和职级差异。战时军人伤亡保险基金必须全部来自于国家财政, 和平时期应设立专门的战时军人伤亡保险储备基金。  相似文献   

9.
要进一步完善军人伤亡保险,需要重新从理论上认识伤亡保险缴费的意义;按照伤亡保险个人不缴费原则,改变缴费内容和方法;增设军人病故、病残保险项目,增设致残医疗、职业病和大病医疗保险项目,扩大保险保障范围;正确处理保险管理方式与标准经费管理方式、简化手续与规范工作的关系等,使军人伤亡保险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10.
军人保险的军地接轨是指军人由于退伍、转业、复员、退休等原因,在返回社会时能够顺利融入地方社会保险体系,享受连续的医疗、养老等保险待遇,实现军地保险制度接轨。作为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它体现了军人保险关系向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回归,是国家对军人应享受保险待遇的延续,接轨的核心是如何保证军人回到地方后享有与地方人员相当的社会保险权益。一、军人保险军地接轨存在的问题军人保险军地接轨存在的问题,既有险种设置方面的,也有覆盖范围和保险水平低的问题,还有法规制度配套的问题。1.险种设置不完善,接轨缺乏接口。首先,在养老保障…  相似文献   

11.
在新形势下,加强军人保险法制建设,构建军人保险法律制度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点规律和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客观要求,也是依法治军、加快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对维护军人合法权益,调动官兵积极为国防事业作贡献,提高部队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部队全面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军人保险工作是一项全新的事业,目前正处于起步阶段。要使军人保险工作正规有序地进行,需要尽快建立一套完整科学、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人保险法律制度,使军人保险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推动军人保险工作跨世纪发展。  相似文献   

12.
在军人保险制度尚不完善和不成熟的初级阶段,在军人保险的制度框架内适当灵活地引入商业保险资源,补充建立依托市场的军人风险补偿机制,对提高军队风险分摊能力和组织经济补偿给付能力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军队利用商业保险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险种,采用恰当的模式,建立相应的制度。当前,应建立小、远、散、边地区看病就医较难的官兵商业医疗保险制度、军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和军队机动车辆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13.
对发展和完善军人保险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制约军人保险制度发展的主要矛盾相对于国外和国内的社会保险来讲,我军军人保险起步较晚,存在保险层次较低,管理机制不健全,基金管理不规范,给付水平不高等方面的问题,要想在短时间内实现军人保险跨越式发展,就必须认清制约军人保险制度发展的几个主要矛盾。1.军人保险法规制度不健全与军人保险法制化要求之间的矛盾。军人保险法制化是维护和实现军人依法享受国家社保政策权利的要求。军人保险制度的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利益调整关系复杂,要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就必须依靠法律的手段来实现。  相似文献   

14.
军人保险制度启动以来,在维护部队稳定和为官兵服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基层保险业务直接面向受益人,其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军人保险制度的落实,因此,做好基层军人保险工作至关重要。笔者认为,要树立保险"窗口"形象,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抓宣传,确保官兵认识到位军人保险是一个新生事物,政策性强,各项制度处于不断完善之中,新的险种也会逐渐出台,这就使得做好经常性宣传工作,在基层官兵中普及保险知识显得十分必要。首先要把握重点时机搞好宣传教育。重点突出"三个时机":一是抓住新的制度、政策、法规出台时机开展宣传教育;二是抓住新兵人伍、干部提升、士官转改等时机适时进行宣传教育;三是抓住干部士官转业(复员)、退休,战士复员等时机进行宣传和沟通。通过这些宣传教育,使基层官兵了解军人保险制度,明了自己应享有的保险待遇。  相似文献   

15.
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关系到每个军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成为全军指战员非常关注的问题。笔者认为,在制定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制度时,应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从目的上讲,要考虑如何与地方医疗保险制度接轨,解除军人的后顾之忧《军人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中对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制度的定义是:为  相似文献   

16.
高技术局部战争是使用高、精、尖武器装备和与之相适应的全新的作战样式、指挥手段,在有限的时空范围内进行有限规模的战争。加强高技术局部战争军人保险研究,既是军事斗争后勤准备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我军军人保险制度的迫切需要。本文拟从战时的角度,结合我军现行的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医疗保险和在酝酿中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对高技术局部战争军人保险保障能力作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7.
军人伤亡保险暂行办法出台以来,经历了1998年长江抗洪抢险的实战性检验,对于维护官兵切身利益,提高部队战斗力、凝聚力起到了较好的保障作用。当前,随着国家的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家社会保障制度逐步配套完善,现行军人伤亡保险与国家社会保险相比,在功能结构、支付系数、保障方式等方面已相对滞后,应尽快制订和完善具有军队特征、时代特色的军人保险制度。一、和平时期军人伤亡保险制度的完善1·依据军人职业特点,改革保险机制,完善保障功能,实行“1 2”保障模式,即基本保险加辅助保险和特殊补充保险。首先,建立军人伤亡基本保险。改革现行…  相似文献   

18.
为保证军人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提高军人保险金给付水平,必须加强军人保险基金运营,实现军人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是要提高对基金保值增值的理性认识,安全有效地进行基金投资,建立健全各项基金运营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军人保险基金运营的审计和监督。  相似文献   

19.
维护军人合法权益,促进军队凝聚力与战斗力的提高是军人保险制度改革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军人保险制度改革的策略是在对现有利益格局不触动或触动很少的情况下,遵循“满意原则”,利用现有的军人保障制度平台,新增相应的保障项目,从根本上提高军人保障力度。从中国军人保险制度建设环境而言,强制性制度变迁应是中国当前军人保险制度改革的最佳模式。加强军人保险立法建设是军人保险制度创新的重点所在。  相似文献   

20.
1998年初 ,军委确定建定军人保险制度 ,这是我国军人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改革与完善的重要举措。但是 ,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际工作者 ,对于我国军人保险制度还存在着许多不同认识。这些争论的焦点不是集中在要不要建立军人保险制度 ,而在于中国应建立一种什么样的军人保险制度。对于这一点 ,我们拟从理论层面上分析一下我国军人保险制度的本质、决定我国军人保险制度的构成要素和这些构成要素内部起作用的机制。一、我国军人社会保险制度的本质我国的军人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设立专项基金、在军人遇到死亡、伤残、年老、退役等情况时 ,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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