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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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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前,军人保险制度还存在军人保险定位不明、发展受限、意识不强、协议复杂等问题。要促进军人保险制度的发展,必须尽快出台军人保险法,把军人保险与社会保险摆在平等的地位。同时,改革军人保险基金的营运方式,拓展投资渠道,实现专业化管理。  相似文献   

2.
军人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险的组成部分,在法规体系、运行程序、管理机制上和国家社会保险有着密切的联系。地方社会保险事业起步较早,特别是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迅速发展,已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保险体系。而军人保险实行时间很短,还有许多不足之处。因此,要借鉴地方社会保险工作的经验,建立完备系统的军人保险制度,实现保险体制科学化、保险法规系统化、基金管理规范化、保险险种多元化和管理手段现代化。  相似文献   

3.
通过比较分析我国军人保险与地方社会保险制度统一程度、水平均等程度、负担公平程度、制度功能实现程度,可以看出军人保险与地方社会保险之间的衔接运行不顺畅。主要表现为军地改革步调不同步、军地待遇差距明显、军人优待体现不够。为使军人保险与地方社会保险协调发展,未来军人保险改革应统筹改革步调,维护整体公平;夯实制度基础,顺畅权益衔接;保证合理差异,体现职业特点。  相似文献   

4.
军人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我国社会保险事业开展时间短,保险基金管理尚处于摸索阶段,国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根据国外的基金运营经验和我国国情,现阶段投资国债是军人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最佳方式。但随着条件的成熟,扩大证券投资种类,利用保险基金在军内开展住房贷款业务等投资方式成为可能,投资多元化将是军人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5.
建立与现行社会保险制度和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军队补充保险制度,对加快推进军人保险制度改革、提高军人风险分摊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军队需要和社会保险制度发展趋势,当前应建立军人特别是小、远、散、边等单位看病就医较难官兵普通医疗补充保险、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职业年金、家庭风险补偿保险、生育补充保险、互助保险和军队机动车辆补充保险制度等补充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6.
军人保险是社会保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邵分。建立完善的军人保险项目体系和管理体系,有利于军队保险基金来源稳定,加快军队保险制度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对军人的保障水平,解除军人的后顾之忧,充分发挥其稳定军心、增强部队凝聚力、提高部队战斗力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建立军人医疗保险制度既是克服现行军人医疗保障制度弊病,提高军人医疗保障能力的需要,也是适应国家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需要。军人医疗保险模式的选择只能是军队统筹与军人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模式,以保证军人退役后其医疗保险待遇与地方医疗保障体制接轨,军人在退役时其个人帐户保险金包括本金与利息应随军人转移到接收与安置地方社会保险机构管理。同时,必须加快军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步伐。  相似文献   

8.
军人保险应在实现与社会保险顺畅衔接基础上,着重实现制度创新;军人保险发展应与军人服役制度、军人退役安置制度的改革发展保持协调,并为之提供辅助支撑和外围铺垫;军人保险有关养老保障的项目设计,应与国家公职人员退休养老制度的改革进程保持同步;军人保险应通过引入地方商业保险资源的方式介入对军人疾病风险的保障。  相似文献   

9.
关于军人保险制度改革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军军人保险制度自1998年实施以来,为保障军人合法权益、解除军人后顾之忧、促进军队和谐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现行军人保险制度逐步暴露出了许多缺陷和不足。因此应进一步对军人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即扩大军人基本保险种类,提高赔付标准,完善现行险种内容;逐步引入商业保险,提高军人保险的保障效能;健全和规范军入社会保障的法律体系;改进和完善军入保险的管理体制。  相似文献   

10.
军人社会保险是军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核心内容,是保护军人合法权益和保持军队稳定的有效手段。本文在阐述了军人社会保险的基本涵义、建立的基本依据和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着重对军人社会保险的种类、军人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和军人社会保险的管理体制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1.
201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以下简称《军人保险法》)颁布施行了,为方便战友们熟悉了解这部法律,我们特意征集了最具代表性的十个问题,邀请专家律师进行解答,希望对战友们有所帮助。1.请问《军人保险法》规定军人军属主要享受哪些保险权益,应当履行哪些义务?——某部警卫连张连长在保险权益上,《军人保险法》规定军人依法参加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养老保险、退役医疗保险等,并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同时享受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的就业指导、培训等方面的服务。法律明确规定,军人有权查询、核对个人缴费记录和个人权益记录,要求军队财务部门和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办理养老、医  相似文献   

12.
建立和完善军地衔接的军人保险制度体系,必须加快立法建设,形成与地方社会保障制度接轨的法规体系;完善险种设置,扩大现有军人利益保障的覆盖面;优化管理体制,成立便于军地协调的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制度,形成军地保险的良好过渡;注重吸收借鉴,走社会保险军地同步发展的新路子。  相似文献   

13.
二、建立军人社会保险制度需把握的几个关系 1.军人社会保险与国家社会保险 军人社会保险与国家社会保险在举办的主体、实施的目的方面有相同之处,举办的主体都是国家,目的都是提供经济帮助。但两者在保障的对象、保障的程度上是有明显不同的。一是对象不同。军人社会保险的对象是特定身份的军人及其直系亲属;社会保险的对象是特定身份的劳动者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二  相似文献   

14.
为了实现军人保险基金的增值,军人保险基金实行市场化运营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其运营模式除传统的存款、购买国债等投资方式外,还可以选择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但军人保险基金引入商业管理模式,实行市场化运营,不能与社会保险基金和商业保险基金投资模式完全一样,应根据军队特点处理好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15.
我军军人保险的发展目标,是要逐步建立与地方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与军人抚恤优待、退役安置等政策相配套,与社会保障总体水平相适应,资金来源稳定可靠,管理体制相对独立,法规制度科学健全,具有我军特色的保险制度。当前,应着重抓紧立法、调整现有险种结付标准、拓宽保险渠道、改革管理机制等。  相似文献   

16.
军人保险制度于1998年正式启动,相继建立了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医疗保险、转业进企业养老保险和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4个险种,通称“3 l”保险。由于军人保险与地方社会保险政策尚未有效衔接,军人保险的功能也就无法充分体现。因此,创建军地社会保险协调机制势在必行。一、创建军地社会保险协调机制的必要性一是保证军人保险制度全面落实的需要。从军队保险制度与社会保障关联程度上看,军人退役医疗保险、转业进企业的养老保险和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等3项制度,同社会保险管理的相关部门互为关联,需得到地方社保部门的支持和…  相似文献   

17.
军人社会保险是国家依法建立的,在军人遇到伤残、疾病、复员、转业、年老、病故、牺牲等风险时,由国家和社会通过设立基金方式,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的社会保障制度。这种制度的实质,是根据保险学损失分担原理,将军人职业风险分散到国家和社会全体成员共同承担,并运用一定的经济手段来实现,从而使军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军人社会保险制度是军人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建立军人社会保险制度既是当前国家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提出的现实要求,又是军队建设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8.
建立军人社会保险制度,是军队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缓解军费供需矛盾的重要措施,是解除军人后顾之忧的有效途径。目前,无论从经费来源、客观条件还是军人个人意愿等方面分析,建立军人社会保险制度是可行的。因此,应按照“法律保障,负担合理,标准统一,操作方便,核算简单,管理严密,监控有力”的原则,构建军人社会保险的运作模式。  相似文献   

19.
军人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为军人由于年老、疾病、伤亡、生育等原因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不能参加劳动时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包括离退休养老保险、疾病保险、战伤阵亡保险、生育保险等。军人社会保险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是解除军人后顾之忧,保持部队高度稳定的重要的制度保证。因此,深入探讨军人社会保险问题,并努力作好这项工作,对于稳定部队、促进部队建设有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20.
为提高军人保险基金运营效益,应当构建新型的军人保险基金运营模式,适当拓展军人保险基金运营范围,强化军人保险基金运营风险监管,科学评估军人保险基金运营效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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