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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46 毫秒
1.
世界各军事强国往往创制大量不同位阶的法律规范来约束政府、军队和厂商的国防合同行为。当前我国国防合同的制度安排正处于立法阶段,与国外较为完备的国防合同立法相比,我国国防合同立法在体系上、内容上和实施上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把握这些问题正是完善乃至改革现行国防合同立法的关键。  相似文献   

2.
在现代市场经济的激励和冲击下,立法者应该对国防物力动员法律制度有一个全新的思考。在公平与效率的框架下权衡多重利益关系是国防物力动员立法的基本考量。国防物力动员,既是军事活动,也是经济活动。国防物力动员立法不仅要确立国防物力动员的具体经济目标,更要为实现这些目标提供具体的行为规范,完善和发展国防物力动员立法。  相似文献   

3.
关于国防知识产权立法,军事法规、规章与地方法律、法规间还存在诸多冲突和矛盾。以《国防专利条例》为例,实现军地立法的协调,首先需要上位法明示或者默示立法权规定。其次,国防专利权主体应当是多元的,包括个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国家。  相似文献   

4.
胡世洪 《国防》2016,(7):56-58
军事学说立法,对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在和平发展加速推进的时代,我国应进行军事学说立法,制定符合国情和军情的军事学说,为建设世界一流军队提供高屋建瓴的法律服务和战略指导.  相似文献   

5.
当前,国防资产概念界定不清,导致对国防资产的规定无法适应新时期的国防法治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对国防资产管理立法及所有权结构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国防知识产权归属及保护也亟待细化。完善我国国防资产管理立法关键在于,明确国防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及权能,并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国防资产管理立法范畴,以实现国家对国防资产的绝对控制权和使用权。  相似文献   

6.
国防立法技术,是制定和变动国防法律规范活动中所遵循的方法和操作技巧的总称。它通常包括国防法律规范的名称的立法技术、结构的立法技术、内容的立法技术、符号的立法技术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国防立法工作进展迅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到目前为止,已制定了百余件军事法规和军事行政法规,千余件军事规章和军事行政规章,国防立法开始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  相似文献   

7.
新中国成立以来,军事立法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形成了一个以《国防法》为龙头,涵盖国防和军队建设各个方面的军事法律法规体系。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向军事立法提出新任务、新要求,军事立法为军队"三化"建设提供法律支撑和保障,两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相似文献   

8.
盛辉辉 《国防科技》2010,31(5):34-39
新颁布的《国防动员法》为我国今后军事征用活动的开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是军事征用法制发展的里程碑。文章提出,与现行军事征用的立法价值实现及实践要求相比,我国军事征用法律制度仍存在需要完善之处。应科学设立军事征用主体、不断完善军事征用程序和军事征用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9.
柴立丹 《国防》2008,(5):66-66
军事立法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军营的关键环节。在依法治国、依法治军观念深入人心的大背景下,一个与国家法律制度相适应,基本满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事法规体系已初步形成。但随着形势发展和军事立法数量增多,部分军事法规存在的问题也显现出来。一是有的法  相似文献   

10.
毛国辉  冷妹 《国防》2007,(1):58-60
国防科技是武器装备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武器装备的灵魂、核心和最重要的军事要素.国防科技的发展水平,已成为一个国家国防实力的重要标志.国防科技法,是国家关于国防科技的发明、研制、生产、使用和管理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国防科学技术与武器装备研究管理的基本依据.笔者认为,要推进国防科技跨越式发展,就必须完善国防科技立法,并在立法工作中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相似文献   

11.
李小燕  方宁 《国防》2003,(12):9-11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国防立法成绩显著。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国防法制建设与国防建设和国防斗争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为了有效地保障国家安全,充分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国防法律体系。从国防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和国防活动的需要看,下列国防法律制度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12.
国防动员行为主体在博弈中是选择行动利益最大化的决策主体,是具有某种目的、可以对所拥有资源进行一定处置的行为单元。这些行为主体分别具有独立的思维和目标,掌握着一定的资源,国防动员行为主体的资源具有有限性和复杂性特征,会对国防动员博弈的最终均衡产生较大的影响,并决定国防动员的立法效率。  相似文献   

13.
方宁  李小燕 《国防》2003,(4):4-7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国防法制建设作为国家法制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国防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在依法治理国防已成为世界主要国家共识的情况下,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为了加快国防建设的进程,适应军事斗争准备的需要,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国防法制建设,提高国防建设法制化水平。 一、健全国防立法体制,促进国防领域主要社会关系的法制化 法律的直接作用在于调整社会关系,当一种  相似文献   

14.
军民融合式发展与国防合同立法的价值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军民融合归根结底是利益的融合,国防合同是市场经济中军民利益融合的天然纽带,规范的国防合同将成为实现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必然选择。国防合同立法为军民融合提供一种规范并具有强制意义的行为模式,是军民融合式发展制度安排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防合同立法的价值选择在于以秩序为基础,以安全为关键,以效益为核心来创制法律规则。  相似文献   

15.
目前军队招标采购法律制度是以《招标投标法》为核心的,包括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军事法规和规章在内的一个多层次的法律规范体系。但从立法的层次、技术、内容等方面看,还存在着重复立法、内容欠缺以及法律适用不明朗等问题。这些问题的根本症结在于军队招标采购法律制度没有作出恰当的立法模式选择。文章在对军队采购活动的范畴和军队采购管理体制的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统一立法模式,以及在此框架下的军队招标采购法律制度内容的基本安排。  相似文献   

16.
完备的法规体系,是加强信息化条件下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保障。加强军事立法,不断健全完善国防和军队建设领域各项法规制度,必须进一步提升军事法规质量。笔者认为,提高军事立法质量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种关系。一、理论先导与立足实际的关系所谓理论先导,是指在军事立法中以立法理论为牵引,着眼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规体系,加强立法规范和立法预测研究,促进军事立法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所谓立足实际,是指立法必须来源于实践、运用于实践,在国防和军队建设需要用法律手段加以调整  相似文献   

17.
国防合同立法的前提就是要在普遍价值间突出核心价值,在多元价值体系之间进行选择,把握和追求国防合同立法的价值取向,国防合同必将成为军民融式发展的最优选择。军民融合式发展下国防合同立法价值取向意味着,国防合同的立法应当在军事利益的主导下,设计出以实现军事效益和保障军事安全为核心的国防合同行为规则;构建以军事利益的满足为前提、保证交易方能够实现双赢的和谐军事秩序。  相似文献   

18.
为有效维护我国海洋安全,完善我国海域管制立法势在必行.目前,我国在相关立法中对海域管制制度进行了设定,但还存在着适用法律和执法主体不够明确、法律法规调整范围不统一、法规之间处罚差异过大、对特殊海域的管控缺乏法律支持等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源于立法传统的实用主义、部门立法特点、对沿海边防的职能定位过窄等,严重影响着中央事权的统一和海上管制活动的有效开展.我国应当借鉴外国的相关制度,制定“海防管理法”,设定特殊海域管制制度,将《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上升为行政法规,并细化该管制制度。  相似文献   

19.
杜亮 《国防》2003,(8):19-20
近年来,我国国防立法步伐大大加快,以《国防法》为主体的国防法律体系正在逐步形成,严格执法、依法建设国防的局面初步形成。然而,我国当前国防建设领域也还存在执法力度较弱、执法滞后于立法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防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究其原因,一个很关键的因素,就是没有解决好执法监督问题。所以,我们在注重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切不可忽略甚至割裂法律监督同执法效果的因果关系。实践证明,只有强化执法监督,确保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正确行使执法权,才能使现有的国防法律法规落到实处,产生更大的国防效益,进而提高国防建设的质量。当前,强化国防执法监督应注重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20.
许江瑞 《国防》2006,(6):49-50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国防动员工作。新中国成立以来,为保障和推进国防动员工作,国家、军队和地方先后颁布了一系列国防动员方面的专门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适时制定了大量的指导国防动员工作的政策性规范。特别是国家确立依法治国方针后,国防动员立法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国家先后制定或修改了有关国防动员方面的重要专项法律和法规,如颁布了《人民防空法》、《预备役军官法》等,修改了《兵役法》、《现役军官法》等,正在制定《国防动员法》、《民兵法》、《国防交通法》等。在军事斗争需求牵引下,各级也相继出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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